明天起,許昌啟動單雙號限行!

2019-12-25     許昌報業傳媒集團

12月20日0時起我市已經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Ⅰ級)預警響應,根據綜合預測預報,近期重污染天氣仍將持續。為最大限度地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品質,根據《許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許政辦[2019]25號)有關規定,市污染防治攻堅辦決定在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北環路和永昌大道以南、南環路以北、許州路以西、西環路以東,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6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三、限行規定

(一)限行時間內,機動車按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在限行區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不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車輛:

1. 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2. 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環境執法及應急監測車、保險勘驗救援車;

3. 公交車、學校校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僅指豫KT號牌開頭的巡遊出租汽車)、郵政專用車、運鈔車、新聞採訪車、醫療廢物轉運車;

4. 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5. 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各類貨車除了遵守以上規定外,還應遵守許昌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

四、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線路。

五、違反本通告限行規定的機動車,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六、2020年元月1日起,恢復執行許昌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9月12日發布的《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繼續實施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的規定。


許昌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ZvV3PW8BMH2_cNUgp_j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