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個新聞,很心痛,河南新鄉一個大2學生,為了趕時髦,買一些不符合自己消費能力的衣服鞋子,把父母給的4000多元學費給花光了。然後學校催著讓他交學費,他又不好意思跟家裡要,結果就跳河自殺了。
看著視頻中父母哭天搶地、悲痛萬分的樣子,我們很心痛。但我們又不得不反思:孩子為什麼明明沒有那麼多錢,也要高消費呢?而且這種高消費的年輕人好像越來越多,他們寧願背著各種貸款,去裸貸,也要滿足自己的消費慾望。
還記得年初的貓爪杯事件嗎?就是下面的這個形似貓爪的杯子。
2019年年初,星巴克推出了一款形狀可愛的「貓爪杯」,結果火爆了網絡。原價199元的貓爪杯被炒到了2500多元。很多人在凌晨2點就在排隊買,甚至為了搶一個杯子,在店裡大打出手,真是刷新了人們的三觀。
無論是把4000多元學費都花光的大2學生,還是這些凌晨2點不睡覺的去排隊,為搶一個杯子大打出手的人,都說明了一個問題:他們重視這個物品,從這個物品中獲得了巨大的快樂,所以他們哪怕付出再大的代價也要得到它。
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有些人根本不在乎吃的多好,穿的多好,對各種名牌沒有特別的追求,他們更多熱衷於公益,或者把更多的時間金錢陪陪家人,讀本好書、聽個音樂、看個好電影上。讓他們去排隊搶個名牌包包啥的,他們會覺得這是傻子行為。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從吃好穿好的物質行為中並不能獲得太多的快樂,相反,他們的快樂來源於非物質的行為或活動。
這代表了人的兩種快樂來源,一種是物質的,一種是非物質的。
兩種不同形式的快樂來源
人的快樂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種是物質的,一種是非物質的。
物質快樂來源很明顯,需要獲得一些特別的物質從而獲得快感。比如我們買個新手機換個大房子,我們就會感到很快樂很幸福。
而非物質快樂來源就是我們從一些行為或活動中獲得快樂,但這些行為或活動並沒有獲得特別的物質,比如我們陪伴父母、與孩子捉迷藏、看書、看電影等等。在這些行為中,我們並沒有獲得明顯的物質,但是我們卻一樣感到快樂。
人人都具備獲取這兩種快樂的能力,但是不同的人側重點不同。
比如同樣的1萬元,無論怎麼花人們都會得到快樂,但是怎樣使得快樂最大化,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選擇。有的人會覺得1萬元買個名牌包包會感到特別快樂,所以她會去買個名牌包包;而有的人儘管覺得買名牌包包她也會很快樂,但是她也許覺得用1萬元帶父母出去旅遊,這樣比買包更讓她快樂,所以她就會用1萬元帶父母出去旅遊。
人們的行為目標都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利益最大化,獲取最大的快樂,但是基於他們對快樂的側重不同,使得他們在具體行為選擇了不同的方式。
雖然物質與非物質獲得快樂是一樣的,但是獲得快樂的成本是不一樣的,它們在對金錢的依賴程度上有明顯不同。
我們想要得到某種物質,就必須要付出金錢才能獲得,因為它不可能是免費的。你要想好的手機、汽車、房子、名牌鞋包,就必須付出相應的金錢?所以,如果我們習慣於從物質中獲得快樂,那麼我們就必然需要大量的金錢作為支撐,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斷的從物質中獲得快樂。
正因為物質快樂需要金錢的特點,使得人們從物質獲得快樂成為一種負擔。因為我們的對快樂的需求是無止境的,而我們金錢是有限的,這必然最終會產生一個矛盾,最終對快樂的獲取產生制約。
就比如這個因為4000元學費而自殺的學生,他需要從物質中獲得快樂,但是父母給的生活費又不足以支撐他獲得足夠的快樂,所以他就把續費給花光了。儘管他在消費時獲得了快樂,但是這種快樂卻成為一種負擔,是一種痛苦的快樂,因為要背負巨大的壓力。
而非物質快樂就不一樣了,它並不一定非要金錢不可。我們陪陪父母,不需要金錢;帶孩子去公園玩耍,不需要金錢;讀本好書,也用不了什麼金錢……當然,用金錢也一樣可以獲得非物質快樂,但是對於非物質快樂來說,金錢不是必需品。
所以,相對來說,從非物質方面獲得的快樂成本更低,而且方式更加多樣化,因此也更適合我們普通人獲得快樂。所以父母應該培養孩子側重於從非物質行為中獲得快樂,而不是讓孩子習慣於從物種中獲得快樂。
父母如何培養孩子側重於非物質快樂
顯然,對於我們普通家庭來收,我們無法支撐孩子長久的從物質方面獲得快樂,因為我們沒有這麼大財力物力。而且,一旦養成了孩子習慣於從物質方面獲得快樂的習慣,將來父母無法滿足孩子的物質慾望,孩子可能會走上歪門邪路,就像這個花了4000學費的大學生一樣,那時父母可能就悔之晚矣了。
那麼父母應該如何做才能養成孩子側重於非物質快樂的習慣呢?
其實方法很簡單,父母要儘量淡化物質帶來的快樂,而是多帶孩子體驗非物質的快樂。
這裡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霍啟剛和郭晶晶教育他們的兒子霍中曦。
按理說霍啟剛家應該是很有錢的,完全可以給孩子提供充足的物質快樂,但是他們卻並沒有這麼做。
郭晶晶經常被拍到在路邊攤上買衣服,霍中曦穿的鞋子也就是幾百塊錢,不像很多明星家的孩子動輒上萬。
不僅如此,郭晶晶夫婦還帶孩子參加一些非物質的活動,獲得非物質的快樂。
在今年4月份時,霍啟剛在微博中曬出他們一家人下鄉插秧的照片,並配文「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讓孩子體驗農民的辛苦,「學會珍惜,學會知足!」
在更早之前的報道中,郭晶晶還被拍到帶著兒子在街頭賣旗做公益。
這種從小就給孩子淡化物質快樂,多帶孩子體驗非物質快樂的教養方式,才能讓孩子從小習慣從非物質方面獲得快樂,孩子長大後才會側重於從非物質方面獲得快樂。
作為父母,最忌諱的就是什麼都給孩子提供最好的,滿足孩子的各種物質需求。這種方式表面上是對孩子好,但卻容易讓孩子沉迷於物質快樂,孩子長大後就容易養成側重於從物質方面獲得快樂的習慣。孩子就會索求無度,追求各種名牌高消費。父母如果滿足不了,孩子自己又掙不出來,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快樂,他們就可能走外門斜路,就可能出現裸貸了。
總結
人的成長是必須要獲得足夠的快樂的,只有這樣人才能活的有目的,有意義,能夠更加積極的應對生活中的各種困難。
但是快樂來源卻有所不同。
現在的父母普遍重視孩子的物質快樂,而忽略了培養孩子的非物質快樂,使得孩子沉迷於物質快樂,寧願貸款也要享受各種名牌高消費,最終使自己陷入痛苦的深淵。這實在是我們父母需要警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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