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打車卻忘付車錢
民警這番操作後
得到了計程車司機點贊
2019年12月8日23時許,姚伏派出所接報稱有人乘坐計程車未交車費離開,民警快速出警到達現場了解到,當事人從平羅家和春天南門打車到通伏新潮村四隊,到達目的地後未付車費下車離開,由於天黑司機沒能跟上當事人,遂報警。
民警查看司機徐某提供的行車記錄儀,發現將當事人送上計程車的是通伏轄區居民趙某,民警遂電話聯繫趙某,告知趙某通知當事人次日來派出所協調處理。
12月9日上午10時許,當事人到派出所後稱其因醉酒乘坐計程車回家後忘記付車費,請派出所民警將車費40元轉交司機,並傳達歉意。
民警見其認錯態度端正
對其進行了簡單的批評教育
後通過微信將40元車費
轉交計程車司機徐某
並獲得了徐明在微信朋友圈的點贊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