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網站被抄襲,居然還能索賠20萬,法院說......

2019-08-15     麥知網

很多人算命,就是想在逆境中尋個希望,在順境中求個心安。如今,算命網站之間的競爭也越發激烈,百度輸入「算命網站」關鍵詞,可以檢索到31,000,000條信息之多!

這些算命網站之中有的甚至已經開始了著作權的爭鬥。但是,他們真的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嗎?

銅陵某文化公司為開展起名、測算服務業務,開發設計了一個網站。2018年10月,該公司發現某信息公司、某網絡科技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抄襲其網頁設計。

因此某文化公司認為合肥某信息公司的侵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涉案網站網頁設計(包括網頁文字、網頁圖片、網頁布局等)著作權的行為;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利用網頁對其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公開道歉並連帶賠償損失20萬元。

銅陵中院審理後認為,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依法受保護。國家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以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傳播和積累有益於提高民族素質、有益於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優秀文化,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內容違法、禁止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銅陵某文化公司的網站網頁上標有「八字命運精批」、「洞悉人生、解密未來、把握機遇」、「十年大運」、「子女運勢」等字樣,網站提供的是算命服務,該行為屬於違反科學、違反理性、宣揚愚昧迷信的行為。

此類網頁,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條的規定,屬於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法院依法駁回該公司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該公司服判。

然而網友卻炸開了鍋,認為法院的判決有失公正,理由如下:首先,網友指出,判決該案所依託的法律條文是2009年的版本,而我國《著作權法》已在2010年進行了修訂:《著作權法》(2010版)第四條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第二,法院認為,起名測算業務屬於違反科學,違反理性,宣揚愚昧的行為,因此而設計的網頁作品屬於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保護,但是網友卻發出了靈魂拷問:「我國很多俗世父母,百姓還有很多不科學,不理性,愚昧的行為,比如喜好吉利數字,喜好請人取好聽的名字,喜好請人算小孩命中金木水火土,喜好請人算日子,喜好算風水,喜好參佛信教等等,我們是否都要『不好意思』,都要依法取締,因此而締結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都是無效,都要否定?」

網友普遍贊同的是,這些網站才應該是屬於需要依法取締的對象。就算算命內容違法,還有圖片、版面設計等,都該受保護。

如此看來,真的是法院判錯了嗎?按照2010年新修改的《著作權法》,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所以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依然享有著作權,但是權利人不得出版或者傳播。也就是說,算命網站的網站設計是享有著作權的,只是不能將其內容傳播出去。

而銅陵某文化公司索賠的20萬之所以被法院駁回,想必是因為該公司將禁止傳播的內容發布出去,並且獲取了收益,這便不合法了。所以法院不支持其賠償要求也是合理的。

這起備受爭議的案件不排除是撰稿人在寫新聞的時候用錯了法律條文,再加上部分媒體報道新聞時對讀者造成了一定情緒上的煽動。

為了使新聞更生動、更有吸引力,媒體往往會在新聞標題中注入了自己的情感,觀眾的情緒便受到了影響。這種種原因激化了矛盾,使網友為之憤憤不平。由此,法院對該案的判罰不見得有失公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YWLAlGwBvvf6VcSZrXH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