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為18名農民工討回5.89萬元補償款

2019-12-19     海南動態網

「文昌發布」最新動態:歲末年關,文昌法院持續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不斷加大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的執行力度,對涉民生案件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執行、案款優先發放。

文昌某公司與該公司18名農民工發生勞動爭議,經文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仲裁調解協議,但該公司一直未向18名農民工履行支付解除勞動關係補償款的義務。

18名農民工於11月6日向文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保障涉案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兩名執行法官積極開展財產查控工作,經法院法官調查發現,該公司現雖未註銷工商登記,但未繼續營業。執行法官王俊積極聯繫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多次釋法明理,勸說林某履行給付義務。

12月18日上午,在文昌法院的主持下,18名農民工與該公司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公司當場向18名農民工支付了解除勞動關係補償款共計58900元,18件勞動爭議執行案全部當場執行完畢。

文昌法院針對勞動爭議執行案件的特點,充分發揮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製作用,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當場履行完畢,最大限度實現案結事了,及時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讓勞動者過好年,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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