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達華被刺傷,政法官媒這樣發聲

2019-07-20     政知新媒體

撰文 | 艾恬

7月20日上午,香港影星任達華在廣東中山出席活動時被人刺中腹部受傷。

現場視頻在網上迅速流傳開來,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看到視頻,畫面讓人很是驚心,感到後怕。


20日晚上,中山市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嫌疑人陳某對持刀故意傷害任達華先生一事供認不諱。經中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學專家對嫌疑人進行精神檢查和初步醫學診斷,陳某存在精神障礙(偏執型精神分裂症,俗稱「妄想症」)。案件詳情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任達華一事引起很大關注,政知君注意到,事發後,中國長安網微博、中國警察網微信公眾號都發文表示了關注。

右腹部有一傷口未傷及臟器

現場視頻顯示,當時任達華站在台上,活動進行中一男子走上台階突然拿刀刺向任達華,任達華幾次後退躲避,遭到該男子追刺,隨後該男子被圍上來的保安等其他人控制。後來一段視頻顯示,任達華離開現場時手捂住腹部,手掌有血跡。

事發後,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公安分局發布情況通報。通報顯示,事發時間是上午10點17分左右,當時任達華正在中山火炬開發區參加一商業活動,現場被一名男子刺傷,該男子身份待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任達華在中山火炬開發區醫院接受治療的照片隨後被曝出。任達華所在公司英皇娛樂方面回復稱,任達華腹部及手指中刀,現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情況穩定。據羊城派客戶端消息,任達華腹壁受刀刺傷,穿透腹壁,腹部CT提示有輕微氣腹,手上有傷目前具體不詳。

20日下午,英皇娛樂再次表示:經過中山開發區醫院的醫生及醫護人員悉心醫治及照顧,華哥已完成腹部刀傷的手術,刀傷輕微觸及內臟,幸好沒傷及重要器官。現仍在手術室接受刀傷及右手四隻手指的處理。

中山市公安局晚些時候通報,2019年7月20日10時12分許,中山市火炬開發區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當天香港影星任達華先生在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出席某裝飾城開業慶典活動(約280人參加),進行到嘉賓登台訪談環節時,嫌疑人陳某(男,53歲,中山市人)突然從舞台正下方衝上舞台,同時從右側褲袋掏出一把水果刀(全長20.71厘米,其中刀刃長10.94厘米,見附圖)刺中任右下腹部及劃傷任右手掌四指。隨後嫌疑人陳某被現場保安制伏,警方接報後迅速到場將陳某帶回派出所採取強制措施並作全面調查。

案件發生後,任達華先生被及時送往醫院救治,經開發區醫院診斷,任達華先生右腹部有一寬2厘米、深3厘米傷口,未傷及臟器,右手四指劃傷,經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傷情平穩。

中山市公安局官方通報截圖

官方媒體發文表示關注

任達華被刺傷的消息在網上曝光後引起很大關注。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一些官媒也表示了對此事的關注。

例如,人民公安報社主辦的中國警察網微信公眾號發文《剛剛,警方通報任達華被捅:無生命危險》。文中在介紹了警方通報後也簡單介紹了任達華。

文章寫到,任達華,1955年3月19日出生於中國香港,1987年開始接拍影視劇。2004年憑藉《PTU》獲得第9屆香港電影金紫荊獎最佳男主角獎,2010年憑藉《歲月神偷》再次獲得第29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獎,前段時間其參演的緝毒題材劇《破冰行動》大火,任達華也收穫觀眾一致點贊。

《破冰行動》被提到,政知君注意到,該劇由公安部新聞宣傳局、公安部禁毒局、廣東省公安廳聯合影視、傳媒公司攝製。

此前廣東省公安廳介紹,該劇取材自2013年廣東開展的戰果矚目的「雷霆掃毒」這一真實事件,講述了兩代緝毒警察不畏犧牲,拚死撕開當地毒販織起的錯綜複雜的地下毒網,衝破重重迷局,為「雷霆掃毒」專項行動奉獻熱血與生命的故事。

與掃黑英雄張少華拍電視節目

中央政法委官方新聞網站中國長安網微博在20日下午發文《最新消息:無大礙!#任達華被襲擊#》。文中提到:安哥問了前方,說傷在右下腹,醫生說問題不大,能行走,很快就可以回香港。還記得#致敬中國英雄#節目中,任達華為掃黑英雄張少華團隊深夜送水果慰問,此刻也祝願他早日康復!

中國長安網微博提到的是大型訪談類電視節目《致敬中國英雄》。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看到,該節目從5月24日開始每周五晚上在江蘇衛視播出,節目主人公都是來自全國政法系統的英雄。例如「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排爆英雄張保國、掃黑除惡英雄張少華、打拐民警樊勁松、「傳奇女法醫」張娟等。10位演藝明星作為記錄者,記錄這些政法英雄的工作、生活。參與節目的演藝明星有任達華、吳尊、林永健、張藍心、萬茜等。

任達華探訪的是掃黑除惡英雄山西省運城市聞喜縣公安局局長張少華。張少華帶領聞喜縣公安局幹警從偵辦民警張選忠盜墓案入手,一舉打掉了16人的盜墓團伙。隨後,又順線索跟蹤,成功打掉了以「侯氏兄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挖出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景益民和原副局長金勇在內的17名「保護傘」。

在聞喜盛傳一句「敢動侯家,三個月捲舖蓋走人!」「侯氏兄弟」對於「不服管教」的縣人大代表,採取吊在房梁毆打、用尖刀扎腿、鋼針扎指甲等方式折磨。張少華本人在高速路上曾經被車跟蹤,對方「試圖造成一起車禍」,是張少華連開三槍,才逼退了跟蹤者。

任達華在節目中透露,自己的父親和哥哥也都是警察,他很清楚這個行業意味著什麼。他說:「這個行業是高危的行業,真正的警察跟演戲的警察,是完全兩回事,我們是有劇本的警察,他是沒有劇本的警察。」

陳某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那麼,陳某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活動的組織方需要承擔責任麼?

北京市京師大連律師事務所安順律師告訴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陳某公然刺殺任達華先生,涉嫌故意傷害。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陳某最終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需要經過法定程序鑑定。若陳某在刺殺期間並未喪失控制力,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無論陳某最終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其本人或其監護人(若有)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同時,安順律師表示,《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任達華先生受傷是陳某所為,但因為在裝飾城活動中受傷,組織者需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Y-xnFWwBmyVoG_1Zcot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