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疫情
中央有何惠企政策?
@晉江企業家
往下看!
01
強化金融服務
1.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按照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的其他企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財政部門研究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政策依據】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審計署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財金〔2020〕5號)
《財政部關於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醫療物資生產供應的通知》(財辦〔2020〕8號)
2.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貨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貨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政策依據】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
3.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貨款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當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儘快放貨、不抽貨、不壓貨、不斷貨。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於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對於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政策依據】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
02
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
1.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建立採購「綠色通道」,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
【政策依據】
《關於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
2.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作為緊急採購項目執行,無需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證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復工復產企業直接採購。
【政策依據】
《財政部關於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醫療物資生產供應的通知》(財辦〔2020〕8號)
03
減免相關稅費
1.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範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政策依據】
《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
3.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並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產品免徵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 2019-nCoV)感染肺炎的藥品,免徵藥品註冊費。
4.免徵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
【政策依據】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5.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6.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於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統籌地區,由各省指導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政策依據】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
7.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8.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政策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為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近期國家、省、泉州及我市陸續出台各項扶持政策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降低疫情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晉江市財政局、晉江市廣播電視台、晉江經濟報社聯合稅務、發改、人社、金融等相關政策主管部門,開通「政策直通車」,接受企業諮詢,向廣大企業徵集政策申報需求信息。平台將及時匯總相關信息,轉交有關部門及時辦理。
有需求的企業可通過以下步驟申報需求信息
01
掃碼關注晉江電視台
02
03
進入政策直通車頁面
04
填寫信息並提交
轉擴!晉江第三批口罩2月29日起憑證購買,附藥店名單,每天投放50萬個!
剛剛!晉江公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舉報電話
晉江出台十二條保障措施!進一步支持企業和項目有序復工復產!
編輯 | 晉江市融媒體中心 李宇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Xfi4n3AB3uTiws8Kuq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