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30年的人,50歲就讓內退,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2019-09-01   懂社保

對於一個工齡達到30年,今年到達50周歲的人群,如果自己作為男性沒有到達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的話,那麼企業單位的內退是可以的,這個內退是企業單位的內部規定,它不受法律的任何約束,只要是在內退以後所在的企業單位正常承擔自己的社保待遇,那麼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的。

但是我們都知道,當一個人在內退以後,所得到的實際收入,肯定是要遠遠低於自己在崗期間的實際收入,比如說自己在崗期間的實際收入能夠拿到8000元,那麼由於在內退之後,自己所獲得的實際收入可能只有2000塊錢。所以說形成了一個明顯的差距,當然這也就是很多人不願意內退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自己的實際待遇受到了一個極大的影響。

但是內退是企業單位的內部規定,如果說你所在的企業單位非得要讓你內退,那麼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企業單位有這樣的權力可以讓自己的員工來進行內退,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內退並不意味著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說在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那麼作為企業單位來說,還是要依法承擔員工五險一金的待遇,所以你在享受這個基本生活費的同時,那麼五險一金的待遇還是由原工作單位來給你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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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內退對自己來說未嘗不見得是一件壞事情,雖然說自己拿到的實際收入比起在崗期間的工資收入要低了不少,但畢竟時間是自己的了,所以說在這段時間之內,如果覺得自己的收入低,那麼我們可以額外的去尋找一份工作繼續來讓自己實現一個額外的收入,那麼這樣一來的話,那麼就會彌補自己在崗期間收入的不足,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因為本身你的個人社保是由原工作單位來承擔的,所以說你只能夠以勞務的形式來參加工作,相對來說這樣的企業單位一般情況下是比較歡迎這樣的人員的,因為一方面可以降低所在用工單位的一個用工成本,因為它畢竟不用承擔員工的社保待遇了,另一方面可以額外增加自己的一個實際收入,可以有效的幫助自己由於在內退以後收入不足的一個問題。

所以說內退這個問題是合理合法的,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當然,一般情況下內退多半是來源於一些大型的國有企業,這些國有企業,尤其是一線艱苦工人的崗位,他們才會有內退的待遇,除此之外,內退的待遇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因為內退對於一個企業單位來說,它是有很大的一個負擔的,因為這名員工已經不再給自己的企業創造價值,但是還是要承擔員工的一些待遇,所以說企業的成本是很大的,他是不願意讓自己的員工來內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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