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獲刑!儋州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惡案件

2020-01-03     這裡是儋州


儋州市人民法院掃黑除惡案件集中公開宣判。儋州市人民法院供圖

1月3日,儋州市人民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了5件涉惡案件,10名被告人因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罪名,分別被處有期徒刑1年11個月至9年2個月不等的刑罰。

被告人林某、張某強等人犯尋釁滋事罪。此案中,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5月,被告人林某開始向他人發放高利貸,以7天為一個還款周期,每期利息為本金的10%。林某放款時預扣除第一期利息後,實際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數額的90%。2018年8月,林某通過吳某娜(在逃)認識幫忙追債的張某強,於是籠絡被告人張某強為其追債及協助發放高利貸,並約定張某強分得經手追回債務的30%。張某強又糾集被告人符某旨、符某伊等人一同追債,約定符某旨、符某伊各分得經手追回債務的5%。此後,每當借款人向林某借高利貸逾期未還款,林某就安排張某強追債。張某強先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恐嚇借款人還款,借款人仍不歸還的,張某強就帶領符某旨、符某伊等人到借款人的居住地或經營地,使用語言恐嚇或者持匕首等兇器威脅借款人或其親屬還款。林某、張某強等人的行為,嚴重影響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據林某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儋州市人民法院分別判處4人9年2個月至4年1個月不等刑期。

當天,還宣判了另4起涉惡案件。通過本次公開宣判,凸顯儋州市人民法院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擔當精神,形成了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強大震懾。儋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陳鵬程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充分發揮刑事案件審判職能作用,加大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力度,為營造平安祥和的良好營商環境、為加快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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