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生活,你會選擇「拼車」嗎?

2019-07-29     營口新聞

你身邊有沒有這樣的朋友,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一個地方,上班的車程需要半個小時以上,每天奔波在兩個「城市」之間。工作在營口,家卻住在老邊、大石橋、蓋州、鮁魚圈,或反之。小編就是這樣的「奔波族」。

對於有車族來說,每天一個人開車在路上,實在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所以順風車等平台應運而生。但是,對於順風車的存在一直有兩種聲音。不認同的人,覺得順風車沒有保障,不安全;認同的人,認為這種出行方式可以實現資源共享,節能環保。

隨著共享經濟的流行,同城之間就會有人建立一些微信群,方便大家出行。在不想開車的時候拼個車,在有人找車的時候搭個伴。這樣的同城拼車群跟順風車有區別,一般都是熟人介紹,大家實名進群,並公開工作單位,為自身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

小編採訪拼車群中的網友了解到,對於沒車的人來說,「拼車」會更方便、更快捷,尤其在天氣狀況不佳的時候,避免了倒車的麻煩。對於有車一族來說,能實現資源共享也是一件好事。不過,在現實中這種「拼車」也會有一些無奈的情況。首先,上下班時間可能不一致,難免會出現加班等情況,如果互相等,會浪費很多時間。其次,工作單位距離較遠,在早晚上下班的尖峰時間段,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順路」。第三,白天工作有需要用車的時候,不得不開車上下班。即使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女孩還會有安全的顧慮。

拼車出行,一旦發生事故如何認定責任呢?

無償的拼車活動

因駕駛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他搭乘人員造成損失的,其他搭乘人員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即便是完全無償的拼車或搭車,對於事故負有責任的司機也無法免除法律責任,只不過相對於有償的搭車服務,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相對較輕而已。可見,「好意」是無法抵償「責任」的。

有償的拼車活動

因駕駛人員的「過錯」給其他搭乘人員造成損失的,其他搭乘人員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所以,在有償的拼車或搭車活動中,駕駛人員承擔著更高的責任義務。

當然,在倡導綠色出行的今天,小編還是希望大家可以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可以乘坐公共運輸,也可以選擇「拼車」。如果減少開車次數,能夠緩解交通壓力,同時也能降低出行的能耗和污染,何樂而不為呢?

總監製 / 王忠陸 監製 / 張旭勇 張藝

編輯 / 王夢茹(見習) 製作 / 郝園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u5eRmwB8g2yegNDJI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