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勇)12月10日8時許,井陘縣公安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歧銀線開展「逢十」整交行動時,發現一輛由縣城方向駛來的白色轎車,即令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經對其做呼吸式酒精測試,其結果為95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圖為對醉駕人進行酒精測試的情形
經查,駕駛人叫左某,井陘礦區人,系統顯示其2017年酒駕一次,受過處罰,這次為醉駕,比上次更加嚴重。面對檢測結果,左某很是吃驚,他說,因昨晚和幾個朋友聚會多喝了幾杯,覺得隔了一晚上,應該沒事了,即開車上路,沒想到還是被查住,一切都晚了。
於是,民警當場給其做出現場筆錄,暫扣機動車,並依法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帶到醫院提取了靜脈血,並責令其15日內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按照規定,左某駕駛證將被吊銷,並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示:喝「隔夜酒」後駕車是否屬於涉酒駕駛,重點不在於當晚喝酒後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的含量為標準,也就是說,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飲酒的時間過去多久,此時駕駛機動車仍屬於酒駕(醉駕)。因此,喝酒以後,一定要休息12小時以後,酒精確實消除了再開車,如身體對酒精代謝能力弱,那就得多休息了,切莫憑感覺僥倖開車,防止涉嫌酒駕(醉駕)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