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主動報警求「幫助」?蜜汁操作令人窒息!| 案例

2020-01-18     七台河檢察

來源 | 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多次詐騙

屢教不改

花花世界迷人眼

大家且行且嚴謹



你幫我墊付還下信用卡

我有額度了立馬取現還你

再額外給你好處費

你願意嗎?

別急著回答我

不妨先看看接下來我寫的故事


魏某因炒虛擬貨幣,欠下巨款,舉家還債,借遍親友,時至今日,信譽為負,熟人避之。


我多厲害啊,未來巴菲特,投資虛擬貨幣,遲早一夜暴富。


為了獲取更多錢財還債,魏某想出一騙招「找人代還信用卡」,以還完信用卡又有了額度用pos機把錢套現歸還為由,加上給好心人「好處費」為誘餌,尋找獵物。


現金錢款,落袋為安,到手再說,即借即還,附上好處費,何愁不來錢?


經中間人介紹,魏某找到了合適的對象賴某。


誰還沒個手頭緊,無需多言我幫您。手續費只要5%,信用卡還款再無憂。


行勒!


魏某約賴某見面,雙方見面,賴某將1萬元轉帳給魏某,然而魏某賭性不改,指望以錢生錢,將1萬元充值於賭博網站,進入賭博app(榮X娛樂),加入「賭博時時彩」。


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然而萬萬沒想到,半個小時就輸了個精光。


此時此刻,放下手機抬頭看,身旁賴某等還錢。魏某謊稱沒有把一萬元用於還信用卡,而是轉帳給別人還錢了,現在沒錢還了。


賴某不信,魏某把交易截圖(賭博網站的充值記錄)給賴某看。魏某此刻提出B計劃,給他7天把錢籌,先微信轉帳400元好處費。


機智過人,證據留存。:)


賴某此刻方覺不對,表示今天這錢必須還,不讓魏某走,魏某怕失去人身自由,報警求助。(先發制人?)


你委屈?我還委屈呢。我也報警舉報你這個不守信用的大騙子!!!



警方介入後,發現魏某之前就已「如法炮製」詐騙過他人錢財,在2018年8月2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也就是說,魏某正處於緩刑期間。魏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行騙經過。



然而事情還沒結束......


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其還有詐騙何某1.1萬元,黃某8萬元的嫌疑,並取得了相關證據,魏某方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最終,新吳法院依法撤銷其緩刑,以詐騙罪(連同前罪所判刑罰)判決魏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退賠被害人所騙錢款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七十七條第一款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小貼士


1.我國明令禁止虛擬貨幣和法定貨幣的直接交易,人民幣是我國唯一合法貨幣,人民銀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就是說,目前市場上所有的虛擬貨幣都是非法定貨幣,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發行者不提供任何法律保護。廣大投資者要始終保持高度警惕,把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分開看待,樹立正確貨幣觀念,防範虛擬貨幣風險。


2.看到五花八門的網絡賭博廣告,切勿出於好奇心點擊,不要高估自己的自制力,更不要出於僥倖心理意圖不勞而獲,太多人因此傾家蕩產。網絡賭博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危害網際網路健康,影響生產生活,更是產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法律明令禁止,國家大力打擊。


3.信用卡返利是陷阱,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小便宜吃大虧,警惕所有「好處費」,詐騙花樣日日新,腳踏實地守本心。如果發現受了騙,法律途徑來維權。


文章來源:@新吳法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QK4uW8BUQOea5OwPf2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