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駕駛報廢摩托,面臨罰款還要拘留

2019-11-20     保山警方

2019年11月16日,龍陵交警查處了一起飲酒後無證駕駛報廢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林某和鄭某駕乘普通二輪摩托車路遇執勤交警,民警立即示意二人停車接受檢查。經核查,林某和鄭某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隨即民警對駕駛人林某進行了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而林某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是鄭某在二手車市場購買的,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經民警核查,該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原來的車牌號為雲MBM6**,系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

目前,林某因涉嫌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面臨行政拘留、收繳車輛、行政罰款47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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