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民注意:疫情期間,公共場所中央空調使用建議及消毒方法↓

2020-02-24     這裡是儋州

關於發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場所

中央空調使用若干建議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鑒於復工復產和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逐步恢復,商務辦公、社會流動人員逐步增加,公共場所恢復運營時,中央空調對疫情傳播潛在風險上升,需提前加以防範。依據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的通知》(肺炎機制綜發〔2020〕50號),現印發我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場所中央空調使用若干建議》,望各單位科學管理中央空調運行方式,切斷室內迴風,盡最大可能降低新冠病毒傳染風險。


附件: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場所中央空調使用若干建議


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2020 年 2 月 22 日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場所中央空調使用若干建議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必須貫徹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早報告的方針,盡最大可能降低新冠病毒通過中央空調的傳播風險。公共場所使用中央空調應根據空調系統類型分別調整運行方式,建議如下:


一、運行要求


(一)啟動空調通風系統前,各類公共場合物業管理和運行維護人員應查清空調通風系統的類型特點,根據各場所使用性質,調整運行方式,落實專人負責。空調系統開啟前及使用期間,應做好空調系統清潔消毒工作。


(二)採用全空氣空調系統(含定風量與變風量系統)場所,應考慮停止運行中央空調,至少應關閉迴風閥,採用全新風模式運行,以防止交叉污染


(三)採用風機盤管加新風空調通風系統場所,應確保空調新風取自室外,禁止從機房、樓道和天棚吊頂內取風。確保排風系統正常運行,建議新風系統全天運行。對於大進深房間,應當採取措施保證內部區域的通風換氣。


(四)採用水空調系統場合,可按最大新風量運行,各房間應合理開窗通風。


(五)採用無新風的風機盤管空調通風系統(如家用分體式空調),使用期間,應適度開門窗加強空氣流通,對於既不能開啟外窗,又不具備新風、排風的房間應停止使用


(六)中央空調系統熱源塔,應通過提高排污量和增加補水量的方法,改善冷卻水水質,降低含菌量。


、管理要求


(一)新風采氣口及其周圍環境必須清潔,確保新風不被污染。


(二)對於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等場所,不論空調系統使用運行與否,均應當保證室內全面通風換氣;並且,每天下班後,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當繼續運行 1 小時,進行全面通風換氣,以保證室內空氣清新。


(三)人員密集的場所應當通過開門或開窗的方式增加通風量,同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


(四)建議關閉空調通風系統的加濕功能。


(五)加強對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冷卻水的清潔消毒。


(六)下水管道、空氣處理裝置水封、衛生間地漏以及空調機組凝結水排水管等的 U 型管應當定時檢查,缺水時及時補水,避免不同樓層間空氣摻混。


(七)當場所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停止使用空調通風系統:


1.發現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2.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類型、供風範圍等情況不清楚。


(八)中央空調系統消毒人員,必須經過毒理與消毒方法培訓,使用規範消毒產品和採用正確消毒配方。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空調通風系統的常規清洗消毒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範》(WS/T 396-2012)的要求。可使用250mg/L~500mg/L 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進行噴洒、浸泡或擦拭,作用 10min~30min。對需要消毒的金屬部件建議優先選擇季銨鹽類消毒劑。

2.當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來源: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99Ed3AB3uTiws8KAhh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