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發現被執行人行蹤,維護法律權威,促進社會誠信,切實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案件懸賞執行的暫行規定》及「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戰略合作協議,荔城法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懸賞執行。申請執行人已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簽訂「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協議,若舉報有效,由保險公司向舉報人支付懸賞金。
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林涵生,男,1972年9月20日出生,漢族,住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定莊村回年57號
公民身份號:350321197209200717
執行案號:(2016)閩0304執1943號
執行標的:190000元
懸賞期限:一年,自2020年3月12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止
懸賞條件:提供被執行人準確位置信息,並協助法院將被執行人拘留到位的,給予舉報人10000元的獎勵
舉報電話:0594-2360110,8985612
聯 系 人:許法官
來源:正義莆田、莆田新聞
編輯:小嫄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zsRBnEBnkjnB-0zVkr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