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查酒駕抓到一名「警察」

2019-07-20     姜堰在線

近日,交警部門

在全市範圍內(含高速公路)

集中開展夜查酒駕行動

據統計,此次夜查行動

查處酒駕38起,醉駕5起

然而

就在警方開展行動的時候

警察蜀黍竟然抓住了

一位「同行」

這就厲害了!

警察違法?

知法犯法?

究竟是怎麼回事?

近日,湖北襄樊男子徐某某經人介紹來泰州泰興虹橋鎮七圩打工,7月16日,其第一天到當地船廠上班,晚上帶家人和朋友小聚慶賀答謝,期間喝了兩瓶啤酒。

飯後返回租住地時,徐某某想到自己飲酒了,擔心酒駕被查,就自作聰明在廠門口路邊小攤買了件警服,自以為穿上警服開車就能逃避檢查。萬萬沒想到,正是這件警服引起了交警注意。

其剛開了100米就遇到虹橋中隊交警,經測試,徐某某呼氣酒精含量達26mg/100mL,已達到飲酒駕駛標準。

隨後,執勤交警暫扣了其駕駛證,因涉嫌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徐某某將受到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同時,其身上的警服也被現場沒收,因涉嫌非法持有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將被移送轄區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

法律解讀

一直以來,警察都是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守護者。制式警服、警用標識、警官證、警用器械等警用品是人民警察專用裝備,其生產、銷售都有嚴格限制性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法生產、買賣警用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是違法犯罪行為,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違規違法穿著和佩戴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誌的,將面臨行政處罰。

還是那句老話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警察蜀黍有一千種方法抓到你

莫犯法,犯法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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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微興化

原標題:泰州查酒駕竟然抓到一名「警察」?!警察違法?知法犯法?

我就知道你「在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uhGEGwBmyVoG_1Z14-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