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近日,《山西省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實施方案》(晉人社廳發【2019】34號)已經由山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圍繞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投入機制、日常管理、組織實施等等方面,對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進行了安排。
制定背景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27號)、《關於開展第二批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12號)要求——
2016年9月1日
山西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了《山西省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晉人社廳發〔2016〕61號),組織山西焦煤集團等5戶企業與山西汾西礦業技師學院等8家培訓機構開展了全國第二批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參加試點的在崗職工人數1150人。
2018年10月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出台了《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66號,進一步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
2019年3月份
人社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下達2019年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任務的通知》(人社廳函〔2019〕33號),明確了各省培訓任務指標。按照國家人社部的要求,結合我省試點工作經驗,出台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政策措施勢在必行。
主要內容
一是關於目標任務
按照國家人社部2019年年度培訓計劃任務,我省從2019年起,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力爭每年培訓1萬人以上企業新型學徒。
二是關於學徒制實施內容
培養對象和培養模式、培養主體職責、培訓目標和主要方式等內容基本上延用了國家規定的內容,增加了企業的基本條件要素。
考核鑑定結果除了國家規定的職業資格證書類型,增加了資質資格證明或崗位聘用證明。
三是關於經費投入
明確了具體補貼標準: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最低為4000元,最高為6000元。補貼期限與約定培養時間相同,最長不超過2年。
明確了補貼方式:實行「先支後補、事後結算」的辦法。確定為一年培養期的,在培養期滿考核後一次性申報、支付培訓補貼;培養期確定為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的,可在培養滿一年後申報、支付一半,在培養期滿後再申報、支付剩餘補貼,也可期滿後一次性申報。
四是關於組織實施步驟
企業新型學徒制省市分級組織實施,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符合基本條件的省屬企業(包括中央駐晉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培訓組織實施。補貼資金由省級就業補助資金和技能提升專戶資金支出;試點企業補貼申報也可參照本方案有關規定執行;市、縣所屬企業由各市人社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和技能提升專戶資金支出。
編輯:任姝杉、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