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梳理

2019-09-05     愛農者言

「500 m2私家莊園, 在北京只需十幾萬一套, 不僅能住人, 還能種菜、燒烤、垂釣, 打造都市人的田園夢想……」2018年6月2日央視《朝聞天下》曝光了北京市昌平區六合成農業園大棚內違法建設居住屋舍, 包裝成「田園庭院」對外租售一事。該園區開發商稱, 他們租售的大棚100多m2, 院子160~170 m2, 一個小配房大概17~18 m2, 並稱「20年的租賃價格為17萬, 簽訂合同後, 租戶可以任意裝修, 如果嫌配房小, 還可以在大棚里做文章」。

4天後, 六合成農業園內44棟「大棚房」全部清理完畢, 拆除違建近37.5畝 (2.5 hm2) 。六合成農業園違法占地共造成22.19畝 (1.48 hm2) 耕地 (包括基本農田16.51畝 (1.1 hm2) ) 的土壤耕作層嚴重破壞。在隨後一個月時間內, 昌平區清查發現違法違規農業大棚設施6193棟, 並進行了整治。

據了解, 昌平區六合成農業園在2017年就曾上報「已整治完畢」, 而整治過後, 很多承租六合成農業園的租戶認為, 「整治只是一陣風, 風頭過了就沒事兒了」, 集中整治一結束就又豎起圍欄, 在大棚里搞非農業設施建設。還有一些租戶通過中介市場將大棚轉租給其他人, 新承租人不了解相關政策, 一接手就搞生活設施建設。因此「大棚房」屢禁不止, 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利益驅動, 開發者以較少的投入, 通過改變大棚用途就能「坐地生金」;而購買者則期望以較低的價格擁有一片土地。「大棚房」的「操盤手」開發者, 先低價流轉土地、高價公開出售「大棚房」, 再接手大棚內部的裝修等建設工程, 甚至還有人以設施農業的名義申請補貼, 「來來回回掙好幾遍錢」。

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 始終是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切實保護耕地, 確保行政監管不缺位, 才能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昌平區六合成農業園大棚房問題作為導火索, 使得「大棚房」事件上升到國家層面, 得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並在全國迅速展開「大棚房」排查清理整治工作。2 018年8月20日,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召開動員部署會, 部署2018年8~12月在全國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會議強調,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是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落實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國策、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重大舉措, 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 深化思想認識, 密切協同配合, 堅決徹底打好清理整治攻堅戰。此次專項行動分為4個階段:8月為準備階段, 9~1 0月為排查清理及調研督導階段, 11~1 2月為完善政策及查處糾正階段, 12月為工作總結及完善監管階段。省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市、縣清理整治專項工作開展督促指導和抽查核實, 並對轄區內專項行動成果負總責。各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同步開展專項督察, 對地方上報情況進行抽驗, 篩選典型案件並督察地方嚴肅查處, 對自查清理不徹底、弄虛作假, 壓案不查、查處不力的地區, 要採取通報、約談等方式督促地方整治糾正, 並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通報專項行動有關情況。

2018年9月7日, 全國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在京召開, 會議強調要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 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亂象。要堅守農地姓農底線, 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 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打擊、堅決拆除。

2 0 1 8年9月1 4日, 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印發了《關於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嚴守紅線、突出重點, 分類處置、集中打擊的要求, 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 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依法依規進行全面清理整治。重點清理整治工商資本和城市居民到農村非法占用耕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建設住房行為。清理整治範圍主要包括以下三類問題: (一) 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 特別是別墅、休閒度假設施等。 (二) 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三) 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 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 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自此, 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 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鑒於各地工作進展還不平衡, 清理整治任務艱巨, 堅持時間服從質量原則, 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時間延長到2019年3月份。2 0 1 9年3月1日, 推進「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在京召開。會議強調, 要準確把握清理整治範圍, 堅持以遏制農地非農化為核心, 分類進行處置, 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 明顯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堅決退房還地, 對直接用於或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超標看護房或農業設施抓緊規範。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準確把握好政策法律界限, 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 有效疏導化解矛盾, 維護社會穩定。要嚴格落實省負總責要求, 壓實屬地管理各項責任, 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推動、一抓到底, 中央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 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確保各項整治整改措施全面落實到位。

截至2019年3月17日, 全國共排查發現「大棚房」問題16.8萬個左右, 涉及占用耕地13萬畝 (8671萬m2) 。目前整治工作在各地已全面鋪開, 率先拆除與農業無關的農業大棚改建「私家莊園」、別墅等違法違規建築, 已經完成約80%。

「大棚房」問題時間跨度長, 各地情況、表現不同, 要依法依規, 分類處置, 做好分類整治工作。然而, 與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同時出現的, 還有來自各方的不理解與爭議。究其原因, 除了大家對「大棚房」問題的危害認識不夠深刻外, 還在於各地執行過程中「一刀切」「擴大化」等行為讓種植者、園區經營者以及投資者心灰意冷。

對於設施農業生產用地的管理, 尤其是附屬設施用地面積管理, 政策上雖有明確的面積控制, 但在實際建設中往往會「超標」, 其中部分設施的確是出於發展設施農業的需要, 例如農戶存放農具、化肥農藥的倉庫, 做飯休息室、衛生間等場所。因此, 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也是大家聚焦的關鍵點。為此, 本期雜誌特對目前「大棚房」整治以及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相關政策、關鍵問題以及大家觀點進行了整理, 與讀者分享。

作者:編輯部 麼秋月

來源:農業工程技術2019年10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344Am0BJleJMoPMoCj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