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東嶽大街佛光路路口,一駕駛員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電動車駕駛員搶救無效身亡。
接警後,交警城東大隊事故中隊民迅速趕到了現場。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傷者已經被醫院急救車拉到醫院進行搶救,在現場發現了停放在現場的肇事車輛,有被碰壞的電動自行車以及地上的血跡,還有地上電動車留下的刮蹭的痕跡。
" 我們一開始調取監控,結合當事人自己的供述,他說是從佛光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路口,然後左轉彎。由西向東行駛,從路口轉彎的地方到這個事故發生的地點只有 90 米。也就是轉彎車輛在轉彎過來之後短短 90 米,速度就提到了 53 千米每小時。" 民警說。
通過查看撞擊痕跡,不難看出肇事車輛的速度之快。隨後,民警調取了事發周圍的監控視頻。通過監控顯示,事發時,肇事駕駛員駕駛著一輛輕型廂式貨車沿東嶽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佛光路路口東 90 米左右的位置時,與由東南向西北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導致駕駛員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事故發生的原因,民警經過調取監控現場以及相關的檢驗鑑定確定,主要是因為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車輛超速行駛,在路上沒有認真觀察,沒有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貨車駕駛員在筆錄當中一直說從始至終沒有看到電動自行車。民警通過調取路面監控看到當時路面視野開闊,沒有影響交通的其他車輛,所以在這起事故認定貨車駕駛員負有主要責任。
電動車駕駛員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通過機動車道時沒有在人行橫道上下車推行。目前,此案事正在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民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在道路上行駛時,要時刻把生命放在第一位,不論是自己的,還是路人的。十次事故九次快,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行駛時,一定要確保安全車速,不得超速行駛,同時電動車駕駛員也要遵章出行,確保安全文明駕駛。
【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毛潔 編輯 李孌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