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 男子兩次酒駕、一次醉駕! 被依法批捕

2019-07-27   柳州交警

近日,三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法對男子楊某良執行批捕!楊某自2018年10月起至今年4月,先後發生三次涉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兩次酒駕、一次醉駕。數值最高的一次,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238mg/100ml。

4月15日上午,三江縣交管大隊在城北大道加油站路段設立臨時檢查點開展交通違法整治。10時許,一輛桂B5W***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檢查點。民警對駕駛員楊某良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其身上有較重的酒氣。面對民警的詢問,楊某良坦然回答自己「喝了幾杯」。經酒精吹氣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楊某良血液內酒精含量為65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

在民警準備對其進行處罰時,楊某良突然拔腿就跑,現場一位民警立即反應,與其他幾位警員對其進行圍堵抓捕,不出30米,便將其擒獲。

隨後,民警對他的身份信息進行落實,發現其已經是第三次因涉酒駕駛被交警部門查獲。2018年10月10日,楊某良在沿山路看守所路段因酒駕被大隊民警依法查獲。經檢驗,楊某良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2019年3月25日,楊某良在駕駛證被暫扣的狀態下,醉酒駕駛機動車與其他兩車發生碰撞,造成3人受傷,三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檢測,當時楊某良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8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80mg/100ml)。

4月15日,楊某良在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尚未結束的情況下,仍我行我素再次酒後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被交警查獲。

楊某良屢教不改、漠視法律,多次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經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7月24日,三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對楊某良執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絕不會放過對任何一起交通違法的嚴懲,楊某良最終會面臨嚴厲的法律處罰,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柳州交警會一如既往的加強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法律宣傳和查處,更希望所有駕駛人都能明白酒駕帶來的嚴重法律後果和可能對自己、他人造成的無法挽回的悲慘局面。心存僥倖是因為不曾經歷過傷痛,但柳州交警希望那些傷痛永遠不會在你身上發生。

(責任編輯/莫小華 文/韋曉冰 賴芳芳 圖/賴芳芳 梁儉 整理/黃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