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富貸」「蜜蜂聚財」P2P平台實控人被批捕!
拱墅檢察依法批捕「商富貸」「蜜蜂聚財」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1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本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批准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4年初,林某某先後成立杭州商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商富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機關准入許可的前提下,以口口相傳、發放宣傳單的方式對外宣傳車輛抵押貸款理財等項目,通過「商富貸」「蜜蜂聚財」平台和線下簽訂合同等方式,承諾返還本金和年化10%至12%的高利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資金,數額巨大,情節嚴重。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編輯 | 王蘊
來源拱墅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