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辦理註銷登記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註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報廢業務辦理流程:
機動車報廢所需手續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
2、車輛所有人為單位的,需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營業執照);
3、代理人身份證明以及委託書;
4、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號牌(如有遺失,需填寫情況說明)。
機動車使用年限:
溫馨提示
若車輛損壞無法駛回原籍地報廢的,可直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報廢,在當地車管所辦理異地註銷業務後,機動車所有人憑有效證件返回原籍地車管所領取《機動車註銷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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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銅仁車管
編輯:劉光華
審核:莊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TUfP024BMH2_cNUgPqp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