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民國28年),日本內閣直接派設位於在上海北四川路底漢璧禮男童公學(今天上海復興中學)內,是直屬日本內閣對華殖民機構興亞院的派出機構,對上海和華中的主要產業和所有重要物資的生產、出售和使用實行嚴厲的統制。未經其批准,不得變更或移動。同時兼搞經濟、軍事情報工作。
漢璧禮男童公學漢璧禮男童公學
「八一三」戰爭結束後,日本占領軍占領了上海租界以外地區,成立了「清掃班」,進行公開擄掠,他們把因戰爭損壞的工廠機器、物資,歸其所有。數量巨大,堆滿了虹口地區好幾個大廣場。1938年12月,日本大本營成立了「興亞院」作為對華進行經濟侵略的統帥機關,設在上海虹口的『興亞院華中聯絡部』是其主要執行機關。它提出「建設重於破壞」,「開發重於封鎖」的口號。這個口號的實質是榨取中國的人力、物力、資源以補救它日益枯竭的財政經濟。他們對尚能利用的華資工廠根據不同情況,以多種形式進行強占,方式窮凶極惡。如:
1.軍事管理。凡和軍事有密切關係的工廠,如電力廠、造船廠、機器廠等,由日本軍部直接控制,委託『興亞會華中聯絡部』派員管理。
2.委任經營。強迫華商業主「同意委託」日商經營,如業主拒絕,則直接以「無主產業」名義直接「委託」日商經 營;一經「委託」,經營管理權和利潤都歸日商。這些都屬於具有重要經濟意義的工廠,如棉紡織廠、麵粉廠、捲菸廠等。
3.「中日合辦」。實際上「合辦」有名無實,是日方獨占。
4.「租賃」。「租賃」條件由日方單方 面確定,沒有商量餘地。
5.「收買」。「收買」價格由日方確定,業主拿 到的是軍用券。這樣,上海的造船、水泥、繅絲、棉紡、麵粉、橡膠、火柴 等大批華資工廠都被日軍攫占。
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占領租界,上海宣告全面淪陷。
日本又以興亞院華中聯絡部名義(經濟掠奪幾個特務機構之一)把美、英籍工廠霸占(並與海軍,陸軍之間的機構內訌搶奪)。對設於租界的華資重要工業品和工業原料等又採用各種辦法加以掠奪。以「加強統制」的名義加以掠奪。
1941年12月17日,日本大本營陸海空軍最高司令部頒布《重要物資申報布告》,宣稱要查清上海物資儲存底細,威脅說:「如隱匿不損或呈報不實者。依軍法處置。」所謂重要物資,包括範圍甚廣,棉紗、布匹等民用必需品,以至鋼鐵、五金、汽油、 藥品、橡膠等。華商迫於日帝的淫威,不得不把存貨申報『興亞會華中聯絡部』。
1942年3月27日,日本又以上海方面日本陸海軍最高指揮官名義發布,凡使用、製造、販賣 18 類物資者均受統制,倘無日本「興亞院」即『興亞會華中聯絡部』許可,概不得移動。這 18 類 物資有「鋼鐵、非鐵金屬、礦石、棉花及棉製品、羊毛及羊毛製品、麻及麻 製品、皮革、橡膠及其製品、木材、礦油類、煤炭、藥品原料、顏料及油漆、 油脂及樹膠、醫藥用品、機器及附屬品、米及食糧、紙類。總之,重要工業 原料及其製品,都被列為統制對象,受日方控制。
1942年3月,日本中國派遣軍以「徵購」軍用物資名義命令新藥業同業公會提供大量重要藥品及製藥原料,限期查報。「徵購」價格只有市價的10%。同業公會感到這種「徵購」太苛刻,要求減少「徵購」數量和品種,提高「徵購」價,放寬交貨期 限,立即遭日方『興亞會封廠、扣貨的滅頂之災。
1943年8月,他們的借平抑飛漲的物價為名,由偽政府「商業統制會」出面,強制「收購」全市棉紗、棉 布。龍頭細布以28%的市價「收購」,棉紗以25%的市價「收購」。支付分兩期,第一期付一半,其中自收購日起3個月付給半數,滿一年再付半數,第二期的一半,以偽幣「中儲券」支付,分三年付清,每半年付六分之一。而當時偽幣貶值迅速,三年以後偽幣打了很大折扣。如果業主拒絕日方「收購」, 則除貨物沒收外,還將判處一至五年徒刑及5萬元罰金。據偽政府「全國商 業統制總會」宣稱,共計「收購」棉紗、棉布達2062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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