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一世歷史

2021-03-20     夜雨風

原標題:瑪麗一世歷史

英格蘭第一位女君主瑪麗一世(1516-1558)統治僅五年。瑪麗(Henry VIII)和他的第一任妻子阿拉貢的凱薩琳(Catherine)是唯一倖存的孩子,在其同父異母的兄弟愛德華六世(Edward VI)短暫統治後,瑪麗登上了王位。她試圖與英國哈布斯堡王儲結婚,以使英格蘭重返天主教堂,並引發了叛亂。但最令她記憶深刻的是,她將近300名英國新教徒為了異端而處以火刑,這使她獲得了綽號「血腥瑪麗」。

瑪麗一世:早年生活

瑪麗·都鐸(Mary Tudor)出生於1516年2月16日。她是亨利八世和阿拉貢的凱薩琳的第五個孩子,但也是唯一一個在嬰兒期以後還活著的孩子。她由一位英語講師教育,並得到西班牙人文主義者胡安·路易斯·維維斯(Juan Luis Vives)的書面指示,她的拉丁文表現出色,並且像她的父親一樣,是一位熟練的音樂家。

你知道嗎?英國的瑪麗一世和她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伊莉莎白一世,分別是統治英格蘭的第一和第二位皇后,被安葬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同一座墳墓中。

6歲時,她與西班牙國王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訂婚。三年後,查爾斯終止了婚約,但仍然是終身盟友。亨利拚命要一個兒子作為繼承人,並尋求羅馬教廷的許可以結束他的婚姻。當教皇克萊門特七世拒絕批准廢除死刑時,亨利宣布自己不受教皇的授權,聲稱英格蘭的國王應該是其教會的唯一負責人。

瑪麗一世:公主被定為非法

1533年,亨利八世與安妮·博林(Anne Boleyn)結婚,後者為他生了一個女兒,即未來的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瑪麗從自己的家中被降職,被迫與嬰兒的半姐妹住在一起。1536年,阿拉貢的凱薩琳(Catherine of Aragon)在劍橋郡的城堡去世,安妮·博林(Anne Boleyn)被控叛國罪並被處決,瑪麗被迫否認教皇的權威和她的合法性。

亨利(Henry)於1547年去世前又結婚了四次。他在他的第三任妻子簡·西摩(Jane Seymour)的兒子愛德華六世(Edward VI)的撫養下成為了他渴望的男性繼承人。亨利死後,正式的繼承順序是愛德華(Edward),其次是瑪麗(Mary),然後是伊莉莎白(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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