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價格調整後,市民朋友們更加關心供暖服務品質,供暖服務該如何提升和保障呢?9月17日,記者採訪獲悉,為了規範銀川市供熱行業服務管理,提升供熱企業服務水平,銀川市市政管理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多方徵求建議,制定出台了《銀川市供熱企業服務規範(試行)》(簡稱《供熱規範》)。至此,銀川市供熱企業服務有了規範,市民對於服務好壞也有了可參照的評判標準。
新的《供熱規範》對誠信服務提出要求,供熱區域及收費大廳必須公開服務承諾、服務項目、服務範圍、服務程序、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接受社會與熱用戶的監督。根據《銀川市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供熱企業與熱用戶簽訂書面供熱合同,明確供熱單位與用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供熱企業執行規定的熱費收繳政策及業務收費標準,不得變相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供熱規範》要求供熱企業聘請供熱服務質量監督員,定期組織召開供熱質量、供熱知識宣傳等座談會;走訪熱用戶,聽取意見,改進供熱服務工作。這一舉措,提高了熱用戶對供熱品質的監督和參與度,有助於提高和改善供熱服務和質量。
供熱企業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佩戴崗位標,儀表大方,舉止文明,辦公區域及收費大廳內外環境舒適衛生整潔。用戶電話來訪時,應主動熱情、語氣溫和、文明用語,做到禮貌待人,不冷落用戶。及時解釋或解決用戶提出的問題,辦事認真,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提高辦事效率。對一時解釋不清或解決不了的問題,要準確記錄,事後答覆並回訪。受理用戶業務諮詢,應耐心細緻,政策、標準解釋清楚,言語簡單明了。
對於供熱保障方面,《供熱規範》要求供熱企業組建應急搶修隊,必要時配備搶修設備、物資、車輛及通訊設備等。供暖期間實行24小時全天應急備勤。供熱管道發生泄漏或突發事件造成停熱時,連續進行搶修,直至修復投用;當預計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以上,通過多種渠道(企業網站、簡訊、微信等)及時告知熱用戶,包括停暖原因、預計恢復供暖時間等;再次停熱或者超時應再次通知熱用戶。不能及時恢復供熱的,及時向用戶說明原因,並依法給予減免,減免標準嚴格按照《銀川市城市供熱條例》執行。
供熱單位應在每年採暖期結束後制定下一採暖期供熱運行方案,以保障下一採暖期供熱質量。在天氣條件、供熱系統均正常狀況下,供熱單位應保證居民起居室內溫度不低於18℃。非居民用戶的室內溫度,按供用熱雙方的合同約定。
對於處理投訴,供熱企業客服坐席數量應按照不低於總戶數的萬分之二設置,故障搶修人員應在30分鐘之內到達故障現場,處理時限不超過24小時。若不能如期解決時,應向用戶說明原因。特殊地區、特殊原因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供熱單位需設立供熱監測二級平台,2019-2020年採暖期前與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平台進行對接,做到採暖期內供熱數據真實有效傳輸。
在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應建立熱用戶室溫抽測制度,每月不定點抽測用戶室溫。抽測點以換熱站為單位,不少於站點用戶數的百分之十。包括不同朝向、樓層、供熱結構的房屋。採用人工測溫的結果必須由測溫員和用戶簽字,不得隨意填寫或改寫,採暖期內每月向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上報測溫記錄。住戶申請測溫服務的,供熱單位需在12小時內安排入戶測溫。
屋內溫度到底達不達標,《供熱規範》給出了明確答案,經測定,用戶居室平均溫度不達標的,視為當天室溫不達標。供熱單位應在一周內再次進行測溫,各次測溫間隔至少一天。一周內測溫2次以上不達標的,按一周不達標計算;1個月內超過三周不達標的,視為全月不達標。用戶申請測溫後,供熱單位拒絕測溫的,用戶可向所在市、縣(區)供熱主管部門投訴,經供熱主管部門督促,供熱單位仍拒絕測溫的,視為當月室溫不達標。供熱期結束後1個月內,持供熱室溫檢測記錄單或檢測報告書的用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退費或核減手續,有異議的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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