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摩托車司機撞傷八旬老人後逃逸,7小時即落網!

2020-03-29     清朗天空

來源:福建交警微發布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面對錯誤,理應及時止損,積極彌補

試圖逃避

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天網恢恢,你認為你逃得掉嗎?


編輯

2020年2月7日8時許,泉州交警支隊鯉城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警情,報警人陳先生稱其父親陳某在新華路金山社區路段過斑馬線時被一輛三輪摩托車撞倒在地,肇事方當場逃跑。接警後,民警立即展開調查,調取案發路段監控,由於監控離現場較遠,畫面中只能遠遠看到肇事車是一輛藍色三輪摩托車,號牌模糊無法辯識。

編輯

民警根據行車軌跡,最終在晉江陳埭鎮鎖定一輛和肇事車輛極為類似的三輪摩托車,該車號牌已被卸掉。

編輯

經分析比對,該車正是肇事車輛。經詢問,駕駛人陳某對其實施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法規】

依照法律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福建公安交警提示】

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警,避免貽誤傷員救治,加重事故後果。公安機關對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駕駛人將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後

各位駕駛人要正確面對

積極保護現場 救助傷者

切莫存在僥倖心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RqmkJnEBiuFnsJQVNpX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