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區地下車位租售將「有章可循」如何規範管理?等你來提意見

2019-12-26     宿州廣播電視台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的保有量迅速增加,居民對住宅小區地下車位的需求持續增長,而有關地下車位的銷售、租賃、使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相對欠缺。日前,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公布《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小區地下車位(庫)租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記者從宿州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獲悉,《通知》(徵求意見稿)中要求,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人防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不得銷售、附贈,對業主租賃的按人防相關規定執行。


居民應如何購買或租賃地下停車位?《通知》(徵求意見稿)明確,開發企業須按車位配置比例要求向購房人出租或銷售地下車位,制訂租售方案,並在銷售現場公示車位(庫)規劃建設配置和租售實時情況,車位(庫)租售合同中應註明購房人購買該小區房屋的具體房號。


對於有些居民小區的地下車位(庫)「只售不租」的情況,《通知》(徵求意見稿)中提出,開發企業應當充分發揮小區地下停車位(庫)的使用功能。對尚未銷售或附贈的車位(庫),業主要求承租的,開發企業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義拒絕提供停車服務。另外,當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同時解除所退房源對應的車位(庫)買賣(出租)合同。對不符合本《通知》規定要求銷售的地下車位(庫),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


此次公開徵求意見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0年1月2日止,社會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間向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聯繫電話:0557-3956093,傳真:0557-3055802,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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