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執行】林州法院對市區一房屋依法實施強制騰空

2019-09-24     林州市人民法院

9月24日上午,林州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林州安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張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將被執行人張某房屋依法實施了強制騰空,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5月,林州法院在審理查明事實後,依法判決被告張某返還原告房屋4套。判決生效後,張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林州安廈地產公司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發出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張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也不申報財產,該院於2019年9月向被執行人張某發出公告,責令其於規定日前自行騰空房屋。

鑒於被執行人張某未在規定日前自行騰空房屋,該院便嚴格按照執行方案,組織執行力量於9月24日上午9點開始依法強制執行。在執行現場,執行幹警對涉案房屋內物品逐件進行清點,採取全程拍照、錄像、記錄,歷時3個小時,將涉案房屋內物品全部搬遷完畢,執行幹警將已騰空的房屋交付給申請人,該案件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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