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區非機動車道 原則上將不再設立隔離樁

2019-07-29     今報三門峽

近期,鄭州市城市管理中的諸多現象,經媒體報道引發了廣泛關注。7月26日下午15時,鄭州市政府組織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等單位,召開全市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新聞通氣會,對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熱點問題進行回應。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宋迎迎

今後,非機動車道原則上不再設立隔離樁

本為了禁止機動車侵占非機動車道的隔離樁,卻在實際使用中濫用,橫在非機動車道內,給市民通行造成困難。通氣會上,鄭州市城管局局長李雪生介紹說,近期,鄭州市已經按照住建部出台的國家標準,開始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隔離樁問題進行排查整治,不符合標準的將進行拔除,同時做好清理工作,還路於民。

李雪生表示,鄭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下發了《關於規範整治隔離樁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範》規定:「交叉路口人行道邊緣、行人匯聚點的邊緣可設置隔離樁,高度應根據需要確定;隔離樁的間距宜為1.3m~1.5m,結構應堅固耐用、便於安裝、易於維修、顏色宜醒目、沒有照明設施的地方,隔離樁表面應能反光」,全面開展隔離樁排查和整改工作。

排查整改工作按照屬地管理、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由各區、管委會組織相關單位,對轄區非機動車道設置的隔離樁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其中建設、交通、交警、城管、園林等部門建設的隔離樁一併納入排查範圍。

排查結束後,由各區、管委會組織和督促相關建設單位對設置間距不符合標準、反光條損毀、影響行車安全的問題,進行清理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2403個隔離樁設施排查工作,整治不合乎標準的1012個。

他同時表示,今後,鄭州市區內非機動車道內原則上將不再設置隔離樁,確需設置的,需經專業設計機構設計,專家評審,城管交警部門會商審核方能實施。對於機動車侵占非機動車道等行為,將由交警、城管等部門進行嚴查重罰。

8月20日全市施工圍擋整治到位

圍擋本應是施工的保護措施,然而,一些地方圍而不建,給市民通行造成了不小困難。

記者從通氣會獲悉,鄭州市城管局為此制定了《施工圍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8個督查組,全面開展施工圍擋專項整治工作,重點解決圍而不建、超面積超期占用道路、公示牌缺失、不規範等問題。預計8月20日全市施工圍擋將基本整治到位。

李雪生表示,對需繼續施工的占道圍擋,按照《鄭州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圍擋及標誌設置管理辦法》和《鄭州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圍擋及標誌設置技術指引》的要求規範管理,道路工程、管線工程等市政工程圍擋高度不應低於2米,建築工程、拆遷工程、地鐵工程圍擋高度不應低於2.5米,所有圍擋應按要求安裝規範公示牌,註明工程名稱、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名稱、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占用道路起止時間、監督部門及舉報電話等,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下一步,鄭州市將逐步加強施工圍擋的審批和監管工作,強化部門審批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強化轄區施工圍擋的監管。

同時,明確圍擋區域的界定範圍和圍擋區域內的工作內容,縮小圍擋占壓區域,根據施工進度,採取分段、分步圍擋的方式將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鄭州市、區兩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加強日常巡查和專項督導,對施工圍擋未經審批擅自設置、圍擋公示牌設置不規範、超期超範圍占用道路、揚塵治理措施不到位等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並督促相關單位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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