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賴」在房屋不搬遷? 平陸法院 : 強制騰退

2019-12-20     山西政法

聲勢浩大的「三晉執行」行動中,平陸法院再次利劍出擊。近半年來,執行法官多次動員無果,案外人「賴」在房屋不搬遷。近日,法院強制騰退,且看執行法官如何攻克「執行難」?

12月17日上午,由平陸法院執行局執行幹警和法警組成的執行隊伍20餘人,前往平陸縣聖人澗鎮下村對一宗房屋搬遷案件採取強制執行行動。

這是一個怎麼樣的案件呢?

申請人王某與被執行人邢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依法判決邢某給付王某借款2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邢某拒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平陸法院對邢某位於聖人澗鎮下村的三間上下小院予以公開拍賣。

2019年6月18日,劉某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台競買成功,法院依法做出執行裁定,邢某小院的所有權及相應的其他權歸買受人劉某所有。

在小院交付時,案件承辦人發現案外人段某以邢某將小院賣給自己為由,讓其朋友張某住在此處,承辦人給段某講明事情緣由,段某多次找到法院要求提出異議,但其卻一直不辦理相關立案手續。鑒於此情況,承辦人通過到監獄調查中間人、從房管所、不動產登記中心調查相關登記,查證權屬人仍系邢某,房屋並沒有賣給段某。查清情況之後,承辦人多次給段某做工作,讓其自覺將小院騰出,段某雖表示搬遷但卻一直未搬。

11月18日,法院發出執行公告,責令段某、張某在公告之日起10日內搬遷,段某、張某仍未自覺履行。

12月17日,在採取動員搬遷等執行工作未果後,平陸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為確保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平陸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陳增峰在執行指揮中心,遠程監控、指揮執行現場,及時發出執行工作指令。

在搬遷過程中,張某開始消極對抗,不願搬遷,經現場對其說服教育,懾於法律的威力,張某表示願意配合法院自覺搬遷,並主動聯繫了搬家公司。在公證處的全程見證下,經過2個多小時的執行工作,執行幹警依法有序地對張某房屋內的物品搬走,強制搬遷圓滿完成。(運城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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