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賠償問題,殊不知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將會有牢獄之災。那麼,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都有哪些呢?2020年,怎麼劃分交通事故責任?接下來就我為您一一介紹。
哪些交通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一)構成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駕駛、情節惡劣的,需要處拘役、並處罰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駕駛、情節惡劣,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將根據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構成交通肇事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將依照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應當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需要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傷三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需要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需要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他人財產或者公共財產受到直接損失,需要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沒有能力對三十萬元以上的數額進行賠償的。
(三)加重情節
在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需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逃逸致人死亡的,需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解釋》第4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需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重傷五人以上或者死亡兩人以上,需要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需要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他人財產或者公共財產直接損失,需要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沒有能力對六十萬元以上的數額進行賠償的。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的規定:因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需要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在吸食毒品後、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在沒有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明知道安全機件失靈或者安全裝置不全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明知道是已經報廢的或者沒有牌證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五)在實行公共運輸管理的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據本解釋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
在公共運輸管理的範圍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或者駕駛機動車輛致使他人財產或者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致人傷亡,構成犯罪的,需要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至人死亡罪)等規定定罪處罰。
2020年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一般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相互對應的,也就是說同等責任與同等責任相對應、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相對應、全部責任與無責任相對應。
(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具有以下行為的,該當事人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承擔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其他方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的,需要由過錯一方的當事人對事故的全部責任進行承擔。
3、由於當事人逃逸,導致證據滅失、現場變動,公安交管部門不能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需要負全部責任;
4、當事人毀滅證據或者偽造、故意破壞現場的,當事人需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5、駕駛機動車發生與本車有關聯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沒有立即停車,沒有對現場進行保護,導致不能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應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當事人一方有報案的條件而沒有及時報案或者沒有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的,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7、各方都沒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二)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該當事人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承擔次要責任:
1、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存在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承擔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報案的條件而沒有及時報案或者沒有報案,導致事故基本事實不能查清的,機動車方應該承擔主要責任,行人、非機動車一方需要承擔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立即停車,沒有保護現場,導致事故基本事實不能查清的,機動車一方需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三)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需要承擔同等責任。當事人雙方具有下列行為的需要承擔同等責任:
1、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都存在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的;
2、發生交通事故後各方當事人都沒有立即停車,沒有對現場進行保護,導致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在有條件報案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報案或者沒有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的。對於責任不確定、 交通事故不能查證事故事實的,公安交管部門應該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制定出來,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當事人情況、時間、地點及調查得到的事實載明,不需要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