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慢慢老去
慢性病也找上門來
聽說有特殊門診
每月門診看病
能申報一定額度的醫藥費
我也想知道怎麼辦理
居民醫保參保人可以辦理特殊門診嗎?
符合門診特定病種備案條件的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可申請享受門診特定病種(以下簡稱特殊門診)待遇。
病種如下圖所示
我要怎麼申請特殊門診備案?
參保人須於每月25日前到具備鑑定資格的鑑定醫院進行特殊門診備案。
參保人提交資料5個工作日後,可憑社保卡或第二代身份證到醫院指定窗口列印《汕頭市特殊門診待遇憑證》。
從備案成功的次月1日起,至備案有效期,參保人可享受特殊門診待遇。
我要怎麼報銷特殊門診費用?
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在備案的醫院門診就醫,使用社保卡在醫院現場聯網結算就醫購藥費用。
參保人在下列情況下發生的特殊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可辦理特殊門診費用現金申報手續:
(1)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定居或常駐異地手續,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的;
(2)城鎮職工醫保精神病人在居住地的社區康複診所、慢性病防治站就醫購藥的;
(3)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腎臟、肝臟、骨髓移植術後服用抗排斥藥品,到藥品生產廠家或者開展手術的醫療機構購藥的。
如果您是以上三種情形,要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門診特定病種待遇,需帶齊以下資料:
1、 《汕頭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鑑定表》(或《汕頭市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證》)(複印件);
2、醫療費用收費收據(原件);
3、醫療費用明細清單;
服務時間:次年上半年每月1-25日(節假日除外)
受理地點:在市局參保的城鎮職工到市社保局辦理,在區(縣)分局參保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到所屬社保分局辦理
特殊門診備案有效期是多久
2008年3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原鑑定的患糖尿病、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臟肝臟骨髓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血友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參保人、可終身享受特殊門診待遇,不再重新辦理備案。
除上述情況外,特殊門診備案後,結核病(活動期)自辦妥備案手續的次月起不超過12個月;耐藥性肺結核不超過24個月,有效期滿需繼續享受相應待遇的,需重新辦理鑑定和備案手續;其它病種自備案次月起不超過36個月,期滿後參保人仍需享受特殊門診待遇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我家新出生的寶寶如何參加
居民醫保,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可在出生的當年度或入戶三個月內辦理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手續,繳納剩餘月份的保險費。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內參保的,其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可追溯至其出生之日。
新生兒出生時,其母親已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或職工醫保的,新生兒在出生年度內按規定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來源:汕頭市社保局、汕頭人社(責編 :局辦公室 林曉 編輯 :許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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