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晚23時許潮陽交警大隊第四中隊民警在234省道關埠路段夜查超載車輛工作時發現車牌為渝GB56**的大貨車有超載嫌疑,於是引導車輛接受檢查。
經檢查駕駛員及車輛證件齊全,但運載貨物為廢舊電容電子元件,涉嫌運載危險廢物,執勤民警立即將檢查情況上報分局環保執法部門。
根據交警移交的線索(經區生態環境局認定運載物為危險廢物,重量12.58噸),公安環保執法部門在貴嶼鎮查處一無證照從事廢舊電子廢物收購銷售工廠,案件正在辦理中。
交警部門提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從事危險廢品的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的經營活動,必須領取危廢物經營許可證,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廢物品的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經營活動。
來源:潮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