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農業農村部專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宅基地管理的部門職責和屬地責任,明確和重申宅基地管理相關制度,制定宅基地適度放活的相關政策。
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明確提出,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那麼,農民有哪幾項好處呢?
更加有利於理順宅基地管理關係——
管好用好宅基地,最為關鍵的便是進一步理順宅基地的管理關係。之前,宅基地作為建設用地的一種類型,由各級土地主管部門負責管理,但宅基地作為農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農業農村部門有著更為緊密的聯繫。因此,明確宅基地由農業農村部門管理,將會進一步壓實責任、理順管理關係,宅基地管理也將會更加順暢。
更加有利於農村規劃建設和農民宅基地取得——
根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通知》要求,宅基地管理將是「鄉鎮主責、村級主體」,村民住宅用地將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這樣一來,鄉鎮政府就能夠廣泛吸納村民意見、近距離傾聽農民心聲,因地制宜對農村宅基地和農民居住環境建設進行規劃,也能在宅基地審批、農民建房等問題上為農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更加有利於鄉村振興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宅基地不但是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農民的重要財產,如果對宅基地在管理和使用上進一步放活,就會激發農村經濟發展的無限活力。新規定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遊等,這將會對鄉村振興發展和農民致富增收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更加有利於宅基地矛盾糾紛解決——
宅基地作為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要財產,對每一家一戶都非常重要,再加上宅基地繼承、互換、贈與、轉讓等活動不斷增多,左鄰右舍之間、兄弟姐妹之間以及村民與集體之間,關於宅基地的矛盾糾紛不斷增多。在新的規定中,明確提出將由農業農村部門承擔糾紛仲裁管理的重要職責,這將改變以往宅基地糾紛解決難的問題。
更加有利於保障農民土地權益——
農業農村部門是一個專門致力於農業農村發展、致力於農民增收致富和權益保護的部門,由這個部門負責宅基地管理相關工作,會更加有利於農民土地權益的保障。在近日下發的通知中,專門提出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強調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等等,農民不用再為自己的宅基地權益問題憂心了。土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