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直擊| 「補減免緩返」五大舉措 促復工復產穩就業

2020-03-31     七台河檢察



3月31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七台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場新聞發布會。圍繞《七台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復業及穩就業20項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依據、落實情況做介紹。市政府辦副主任丁立民;市人社局副局長畢東發;市稅務局副局長陳建中;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朱銘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市人社局副局長 畢東發


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吸納就業的重要的載體,是就業的最大「容納器」,是穩就業的根本保障。人社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梳理和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勢下的穩就業工作,促進企業儘快復產復工,減輕就業壓力。

一、實施補貼政策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一)提供就業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但最長不超過5年。給予見習補貼,補貼對象:16周歲-24周歲失業青年和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補貼標準: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725元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至870元,補貼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加大用工補貼。提供職業介紹並成功介紹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200元/人的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或30周歲以內)、去產能轉崗職工及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按每吸納1人補貼1500元標準,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崗位獎補。積極開展以工代訓,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三)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首次創業,吸納各類人員就業5人及以上,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時支付職工工資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10000元,對帶動就業5人以上的,補貼標準10000元原基礎上每增加1人再給予1000元補貼,每個創業主體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四)支持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創業。給予高校畢業生房租補貼,租賃房屋生產經營的給予最多2年的房租補貼,標準為6000元/年。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或30周歲以內)來我市就業,與民營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人員,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本科畢業生5000元,專科畢業生3000元,按月支付年內支付完畢。畢業5年之內的高校畢業生、七煤分流自主創業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失業職工在我市轄區首次創業,初創主體為註冊成立3年之內,正常經營一年以上,有固定經營場所,用工一人以上並按時支付職工工資,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實行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核心就是「免、減、緩」三項措施:「免」,就是今年2月至6月,免徵對應屬期內全市各類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的部分。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也參照中小微企業給予免徵。「減」,就是今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對應屬期內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這次減免政策減免的是單位繳費部分,因此,不包括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及享受減免政策企業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到生產經營問題,不在這次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範圍內。

目前,2月份已繳三項社保費的退費工作完成率為100%,共計退費1327.58萬元。通過測算,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合計將減免徵收15865萬元。

三、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

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不高於上年度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3.6%),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同時,取消企業申報、提供證明材料和公示等環節,按照金保工程信息系統數據審核比對,點對點將穩崗返還資金直接撥付到企業帳戶。

來源:七台河宣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N3meM3EBrZ4kL1VipLP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