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安裝強光燈,這名司機被處罰……

2019-07-29   平安拉薩

夜間,當你在路上愉快地開著車

冷不防從前方突然迸出一束刺眼的強光

你的反映一定是這樣的:

強光過後,眼前一片暗影

分分鐘感覺眼睛要瞎

就像這樣!(前方高能)

……

……

……

近日,尼木縣公安局卡如一級檢查站執勤民(輔)警在對過往車輛開展日常檢查工作時,發現一輛黑色越野車存在非法加裝強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

據民警了解,該車駕駛員之所以要非法加裝強光燈,主要是為了增加車輛夜晚行駛的可見度。


但上述駕駛員卻不知道,安裝這種非法光電裝置,在方便自己的同時,會給對方車輛造成嚴重的影響。甚至會讓對方駕駛員出現短暫「失明」,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是一種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而且像這樣的非法裝置,因為功率較大,容易導致線路故障,從而引發車輛自燃。

對於這種損人利己的非法改裝行為,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上述駕駛員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後,依法作出了相應的處罰,並責令其當場拆除強光燈予以收繳。

普法時間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經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以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對於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責令恢復原樣,並處500元罰款。

警方提醒:私自加裝超亮輔助燈、後射燈、側燈,都屬於違法行為。廣大駕駛員朋友們在夜間行車時,如遇車輛私自加裝超亮輔助燈、開大燈、後射燈等,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將該車的車牌號拍照並提交給交管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