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聽說過「雲集品」嗎?
是否入過這個傳銷的坑?
近日,「雲集品」又有最新消息了
平果警方摧毀了一個
非法傳銷組織,
抓獲「雲集品」特大傳銷案的
2名「全球銷售副總裁」
目前,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已被
平果縣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
今年以來,平果縣公安局深入開展「亮劍2019·嚴打傳銷」專項行動,通過積極開展線索摸排,一舉破獲「雲集品」特大網絡傳銷案,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近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兩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平果縣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
2019年以來,平果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內有人利用網絡平台開展傳銷活動,許多群眾深陷其中,給轄區社會治安環境帶來了嚴重影響。獲悉此情況後,該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經過3個多月的連續奮戰,專案組多次輾轉廣西、廣東深圳等地調查取證,逐漸掌握了黃某某(上家)、李某某(下線)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的有力證據。7 月份,專案組果斷出擊,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某抓獲歸案。
經調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為獲得「雲集品」電商平台的提成和分紅獎勵,拉攏親戚朋友註冊「雲集品」會員。加入的會員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下線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黃某某、李某某兩人均已達到全球銷售副總裁的級別,下線人數達2600餘人,該2人的行為已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8月23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已被平果縣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雲集品是如何騙人入坑的呢?
傳銷模式關於雲集品你知道多少?雲集品的傳銷模式:雲集品公司全稱為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於2014年7月註冊成立,運營有雲集品TPS商城、大千生活等。平台定位全球的多語種進出口雙向大型綜合性的跨境電商平台,打造 「消費者+綜合型電商平台+供貨商」的C2B2B全新商業模型,旨在實現網際網路+跨境電商+分享經濟三位一體的全球新零售。
雲集品會員等級體系
雲集品規定,消費者購買一定數額的商品後,就能在平台上擁有一間自己的虛擬店鋪。其中消費額度分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個檔位,對應的店鋪級別分別為銅店、銀店、白金店、鑽石店。若消費者只註冊不消費,則只能擁有一間普通店鋪,無任何級別。
雲集品要求入駐的工廠把20%的利潤返給消費者,消費者通過消費就可以享受到分紅。前提是,消費者需要提前充值250美金到1500美金不等的金額,而這些存入的現金將變成購物券儲存在帳戶里,並可通過購物獲得返利。如果升為付費店鋪,便可享受全球利潤分紅。若分享給好友還會獲得推薦獎。當達到一定級別時,還會有天、周、月等的分紅。
根據前期投入的金額以及後期推薦新會員的情況,雲集品將會員分為普通用戶、VIP銅級用戶、VIP銀級用戶、VIP白金用戶和VIP鑽石用戶等5個等級。不同級別的用戶可以享受到10%到25%的銷售利潤分紅,同時還設有5%到25%不等的分享銷售利潤獎。此外,還有其它誘人的獎勵。總之,等級越高,享受到的分紅和獎勵越多。
2017年9月份,廣東省深圳市公安機關以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立案偵查。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對「雲集品」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開展收網行動,抓獲潘某等多名主要嫌疑人。全國各地公安機關聯動,對該非法傳銷組織進行強力打擊。
法律知識連結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溫馨提示
當前網絡傳銷犯罪手法翻新,具有很強的迷惑性、誘惑性,但其拉人頭、非法牟利的本質不會變。請廣大群眾不要盲目相信投資理財項目,更不要眼紅高額回報,要切實認清傳銷、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本質和危害,牢固樹立謹慎投資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的防範意識。
發現傳銷、非法集資等經濟犯罪線索要及時舉報,共同打擊經濟犯罪行為,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圖片來源:平果公安
記者 周娜 通訊員 黃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