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公安依法嚴查焚燒秸稈和祭祀用品違法行為

2020-04-05     吉報調查

4月3日,長春市公安局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秸稈禁燒和清明節焚燒祭祀用品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機動治安部門和基層派出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打擊、依法整治、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助力全市秸稈禁燒工作,創造安全穩定的節日環境。

長春市公安局成立由相關負責同志任組長、機動治安支隊牽頭、情指、戶政、法制、督察等部門和各縣(市區)局為成員的領導組織機構,負責專項工作組織指導、調度推進和檢查督導。

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職能,加強日常巡查,及時制止、依法打擊、源頭阻斷秸稈焚燒違法活動,依法查處妨礙有關行政部門執法的違法行為。

對焚燒秸稈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收集固定證據,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條例》、《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查處。

清明節期間,長春市公安局將依據《長春市文明祭祀工作暫行管理辦法》和《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的通知》,會同民政等部門,組織基層派出所和夜巡民警,集中開展「三禁止」執法檢查。對違規生產、運輸、銷售、焚燒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制止並依法處理。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編輯:於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M8GrR3EBiuFnsJQV1Lh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