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蓋房子你只出3萬,生養孩子你負責」「離婚吧,我回娘家」

2019-11-07     萱小蕾情感觀

​你關注我、我陪你愛

文丨萱小蕾、又名漠泱

婚姻的確是一個合作關係,但是如果是女方嫁到男方,然後馬上孕育孩子,那麼相對又是一個需要依靠的關係。

當然,更高級一點,應該是愛的關係。女人被愛護守護保護起來,而男人做那個家的支柱,為她擋風雨,為她和孩子撐起一片天。

女人在這樣的情況下,才能安心放心幸福地孕育孩子,享受和憧憬與愛人孩子的幸福美好未來。

可惜的是,很多婚姻並不是這樣的走向。無關愛情,只有算計計較,或者互惠互利。

比如男方只是到了需要娶媳婦的年紀,需要娶媳婦生育孩子,組成一個看上去完整的家庭。

於是要麼經過相親,要麼經過介紹,要麼靠自己一張嘴去虛情假義騙一個女孩上鉤,讓她以為自己愛她,於是就減少了彩禮的額度和付出的多少。

娶回家後,自然也不會以愛出發,而是以「利益」出發。這樣的婚姻,女人要是嫁了,多半也是不會幸福的。

而且可能很快就會發現,自己像是上當了,不光沒有很多很多的愛,也沒有很多很多的錢,並且還有可能需要自己付出很多,倒貼婆家,並且不被感激,只會被挑剔。

若是婚後發現嫁錯了,女人的選擇也會不同,有些人會瞻前顧後,選擇忍受和將就,但也有些女人乾脆利落,不讓步,有底線,實在忍不了時,便會做出改變。

哪一種方式都會讓人難過,但是後者是給自己新希望,所以不幸遇到類似情況時,也要明白自己應該如何抉擇,應該何去何從才能改變當下的不好境況。

許娜就遇上了這樣的婚姻,婚前是由人介紹認識的,老公阿威長相還可以,這一點可能左右了許娜的判斷力,有點稀里糊塗接受對方的意思。

當然,婚前阿威對許娜也是殷勤上心的,並且確定戀愛關係不久,就趁勝追擊,要跟她談婚論嫁。

許娜年紀也不小了,想著有個帥氣老公,也不是什麼壞事,至於別的不太滿意的方面,她下意識地忽略了。

比如彩禮只給了1萬8,但是許娜陪嫁了一萬多塊的家電,嫁過去後,阿威家正在修房子裝修,房子的戶主是阿威的弟弟。

但是樓房三層,許娜跟老公,公婆,弟弟等都要住在一起,所以她覺得自己也應該出點力,所以彩禮也拿出來悉數添置到裝修房子上了。

加起來,也花了三萬多到婆家,不光沒給娘家人留什麼,自己也沒留一分。

婚後又上了一陣班,賺的不多,但許娜考慮到要好好過日子了,所以省吃儉用,存點錢。後來懷孕了,也依舊在堅持上班。

而老公阿威,從來不肯把工資交給她,許娜覺得心裡不舒服,但也沒多說,覺得有用的就行。

但是生完孩子後,就不一樣了,坐月子,帶孩子,工作也只能停了。

而且阿威還不讓他媽幫許娜帶孩子,可每月只給許娜五百塊錢左右,說不夠用,就拿自己積蓄出來用。

許娜問他什麼意思,阿威不耐煩,後來追問多了,吵起架來。

然後阿威就說出心聲了,大意是:「家裡蓋房子裝修,還有我買車,你都沒出錢,所以生孩子,帶孩子養孩子的錢,你應該自己負責出……」

這話一出,許娜心就涼了一半,她先是辯解,裝修自己出了錢,家電也是自己添了一部分,怎麼就沒出錢了?阿威卻不屑地說:「那也就兩三萬塊錢,算什麼?」

給許娜氣得說出話來,嫌兩三萬少,那你給我拿兩三萬出來試試?而且房子戶主是弟弟的,自己補貼了裝修費,都沒有分那麼清,男人卻要跟她計算家裡費用的負擔。

怪不得後來自己生孩子的費用,阿威不肯出一分,感情是他一直在算,怎麼AA才划算。

而且還覺得自己家有房子有車子讓許娜享用了,所以其它部分理應許娜自己承擔。

特別是養孩子的問題,他覺得每月出五百就夠多了,而且還不想許娜再麻煩他媽照看孩子,太辛苦。

好吧,這些真實心理暴露後,許娜算是徹底看清了這個男人的想法心理。他對自己沒有情分,沒有愛,甚至連責任義務也不懂,自己還留在他身邊留在他家,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她的決定是:「我們離婚,孩子歸我,我回娘家,不住你家房子,不用你買的車子。對了,還有女兒的姓,也不用你家的,免得你覺得我占了便宜……」

許娜回了娘家,阿威才發現這個媳婦沒有那麼好拿捏,也沒想到剛剛生產完不久帶著孩子的許娜有勇氣提離婚。

他意識到可能真會丟掉這個媳婦,才開始有點著急了。雖然沒有啥損失,但是再娶也不容易,所以不斷打電話發信息,也跑去許娜娘家接她。

但是許娜電話不接,信息不回,接也不見,她唯一要做的,就是選個時間跟阿威去辦手續。

對於許娜這樣的決定,或許有些人會覺得,她是不是太衝動?是不是應該考慮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是不是考慮一下名聲或是帶孩子住娘家的不便?是不是應該考慮帶著孩子以後還好不好嫁人?是否考慮帶著孩子如何工作如何生存?

的確,這些應該考慮,但當下第一件要做的事,還是離開那個完全對自己娘倆沒有情義的男人。

但凡明確看出嫁錯了,那麼當下要做的,是止損,是糾錯,而不是由著他繼續用他的那套理念來對付自己。要有自己的原則和辨識能力,也要硬氣有勇氣重新開始。

若是忍氣吞聲,只怕那人會變本加厲,更加理直氣壯地實施他的AA制婚姻生活。這樣的忍讓接受和縱容,只會讓自己以後更不好過。

那麼能堅定地離開,也算是對自己的一種救贖。不浪費時間和錯誤的人糾纏,也算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至於此後如何生活,那也沒多少區別,反正那個男人不也表示養孩子帶孩子應該是這個妻子自己的事嗎?那麼要他來幹什麼呢?

這樣的時候,就不能只講情理了,而是通過法律手段,獲得一點補償也是可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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