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愛好」男子在家養「寵物」卻被抓了,後果很嚴重!

2020-03-31     江西都市現場

來源 | 都市現場(jxtvdsxc)綜合四川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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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閒來都喜歡養寵物,什么小貓小狗或者小兔子之類。不過,並非什麼動物都可以養。這不,四川省夾江縣就有一名男子因為在家亂養「寵物」被警方處罰了。

近日,夾江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的民警進行日常巡查,在巡查到一家蛇類養殖戶家中的時候,發現了可疑。

在李某家中的廚房內,民警發現了大量的新鮮豬肺。幾塊普通的豬肺,為什麼會讓民警心生警覺呢?

原來,民警發現,李某家這些新鮮豬肺被分切成了小塊。李某家是正規養殖王錦蛇的,可巧就巧在,民警知道王錦蛇一般不食用新鮮豬肺。再對當事人一訊問,他的神情表現還很緊張,民警就發現事情的蹊蹺了。

民警隨即在李某家中仔細檢查,在檢查到其家中的豬圈時,終於發現了問題。李某家中的豬圈裡並沒有養豬,而是養了兩個「大傢伙」!

在現場,李某交代,這兩隻大鳥是從一名路人手中花250塊錢購得的,他並不打算食用,而是出於愛好,圖好玩。

「這是我的愛好」男子在家養「寵物」卻被抓了,後果很嚴重!

隨後,民警將李某帶走調查。經鑑定,這兩隻大鳥中,其中體型較大的一隻為普通鵟(kuang二聲),另外一隻為松雀鷹,均屬國家二類保護動物。

因為單純圖好玩,就在家中飼養國家保護動物,李某得為自己的「愛好」買單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兩隻大鳥已被送往樂山市野生動物救助點進行救助,李某也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LrEBMXEBiuFnsJQV8Yt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