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醉駕、阻擾執法,堅決處置!

2019-07-24     汕頭網警巡查執法

7月22日21時許,濠江交警在濠江磊廣大道青洲路段查處酒駕時遭到一夥男子阻礙執行職務並進行圍堵,性質惡劣。對此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濠江公安分局立即調派警力前往處置,將在場3名違法嫌疑人(柳某堅、陳某鎮、連某輝)帶回達濠派出所接受調查,及時疏散圍觀群眾,恢復道路秩序。



經查,違法嫌疑人柳某堅(男,47歲,汕頭濠江人)、陳某鎮(男,47歲,汕頭濠江人)對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濠江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二人進行拘留處理。違法嫌疑人連某輝因涉嫌醉駕已移交濠江交警另作處理。在此警方也嚴正警告,當晚逃離現場的其他涉案違法嫌疑人的相關圖像已被警方獲取,只有放棄僥倖心理,主動與辦案單位取得聯繫,才能爭取寬大處理。目前達濠派出所正在進一步辦理案件中。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對此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堅決加大對酒駕的懲處力度,這不僅僅是因為酒後駕駛已經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更是公安機關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負責。可仍有部分人員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選擇在深夜、凌晨等車少人稀的時段駕車,圖一時之便利,卻為安全埋下了極大的隱患,當遇到警察執法時,不僅不理解不服從,甚至惡意阻擾執法,對此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從重處理!

公安機關嚴正聲明: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配合支持公職人員執法,共同維護法律尊嚴。對公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脅等任何方式阻擾公職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嚴格處理!

「警察執法優先,公民存疑後置」

配合公安機關執法辦案,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對現場民警的執法行為,不得橫加阻攔,更不得辱罵毆打警察,當事人或其他人員如果認為人民警察在執行職務時的行為不當,可事後依法進行投訴,但在執法現場,服從警察就是尊重法律。



來源:平安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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