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作繭到頭終自縛!嚴某某等5人惡勢力集團敲詐勒索、詐騙一案開庭審理
11月6日,江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嚴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敲詐勒索、詐騙一案在江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案情回顧
2016年年中至2018年年初,被告人嚴某某、彭某某、陳某甲(另案處理)為謀取不法利益,合夥設立「零用貸公司」,以借貸為名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各被告人逐漸形成了以嚴某某為首要分子,彭某某、陳某甲為積極參加者,馬某某、邱某某、陳某乙為一般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以提供貸款為名招攬被害人借貸,通過簽訂虛高借款合同、製造虛假資金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肆意收取違約金、上門催討、滋擾被害人親友、暴力脅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誘使或迫使被害人償還虛高合同金額,侵害了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直擊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了詳細舉證質證,對被告人進行了針對性當庭訊問,並就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問題充分發表了公訴意見和答辯意見。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多名被告人當庭認罪伏法,流下了悔恨的眼淚。本次庭審歷時10小時。
檢察官說法
犯罪分子在實施套路貸時往往藉助各種合法表象掩飾非法目的,作為普通民眾又該如何區分套路貸與合法借貸呢?
民間借貸關係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基於意識自治達成的協議,不會在簽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實施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隱匿還款證據等行為。
而「套路貸」違法犯罪從誘騙或者強迫被害人簽訂合同到暴力討債、虛假訴訟等,常伴有: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製造資金虛假給付事實;惡意壘高「債務」數額;「套路」第三人承擔「還款」責任;通過各種方式非法討債……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人身權,還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挑戰司法權威,嚴重妨害司法公正。廣大市民應當小心防範,避免落入「套路貸」的陷阱。
套路貸雖花樣多,
仔細分辨並不難,
借條金額多虛高,
給付之後要回款,
故意製造你違約,
暴力催收心慌慌,
諸如此類不要怕,
正義鐵拳一掃光!
轉自:江干檢察
供稿丨劉強
攝影丨黃正統
編輯丨竺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