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不論是對人還是對企業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一年。增加了個人資產的負值,加快了企業崩潰的進度。而國家也針對此次疫情,政策作出了相關的調整。下面我們來為您介紹一下2020年個稅改革內容變化,順便為您解讀下個稅計算公式是怎麼樣的。歡迎閱讀!
2020年個稅改革內容變化介紹,個稅計算公式是怎麼樣的?
2020年個稅改革方案
(一)、第一大類:個稅起征點
工資、薪金的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併起來計算納稅,因此2019個稅稅前扣除項目第一項要扣除的就是個稅起征點5000元。
(二)、第二大類:三險一金
三險一金是是個稅必須扣除的項目,通常在扣除個稅起征點之後,第二項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險一金。各地區三險一金的繳納比例不同,因此這裡沒有具體的扣除數額。
(三)、第三大類: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繼續教育:學歷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職業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醫療:個人支付超過15000元部分的醫藥費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額不超過有60000。
4、住房貸款利息:首套房貸款利息可參與個稅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沒有房產,可以執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標準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6、贍養老人
(1)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個數。
(四)、第四大類:其他相關扣除
個稅法中還有一些是可以減稅、免稅的項目,因此如果有合法的可以減稅的金額,是可以用來抵扣個稅的。
徵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並用法,注重源泉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202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而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起征點-專項扣除-專項附咖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起征點進行了調整,由3500元上調至500元,而專項扣除其實就是指三險一金。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020年個稅改革內容變化看完上述您是否有了了解。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諮詢,那麼請致電我們釔財稅顧問,多謝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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