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酒駕 又不是醉駕 咋還要拘留?" 民警耐心解釋……

2020-04-30     寧波日報

中國寧波網訊 日前,鄞州一網約車司機中午喝了幾兩白酒,小憩到傍晚感覺酒勁已過,就駕車上路,沒想到半路被交警攔下。一測,他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標準,因駕駛的是營運機動車,他不但要被記分、罰款,還面臨拘留、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記者了解到,事發4月27日晚上,鄞州交警大隊盛墊中隊組織警力對轄區酒駕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當晚7點15分,在盛莫路盛墊橋北側,民警在對一名駕駛白色豐田轎車的司機進行酒駕快測時,手中的酒精測試儀顯示「有酒精」。民警要求司機靠邊停車,隨後對他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58mg/100ml,超過酒駕臨界值20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

據悉,該司機姓陳,今年32歲。當民警對陳某的行駛證進行檢查時發現,其行駛證上「使用性質」一欄中顯示車輛為「預約出租客運」,屬於營運車輛,原來陳某是一名網約車駕駛員。

據他說,當天中午在家喝了一小杯白酒,睡到傍晚才起來,感覺一點事都沒有了,才又出門接單。

由於陳某涉嫌酒駕,民警將其帶回單位進一步處理。當民警告知他,將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申領,並將被處行政拘留15日以及罰款5000元的處罰時,他大吃一驚。

「我只是酒駕,又不是醉駕,咋還要拘留、吊銷駕駛證?酒駕不是記12分,罰款2000元嗎?」

「你駕駛的是營運車輛,相比普通私家車輛,酒駕處罰要重得多,這一點法律有明確規定的。」為此,民警耐心給他解釋了相關法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寧波晚報記者陳燁 通訊員楊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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