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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故宮,南有縣衙。
龍頭在北京,龍尾在內鄉。
故宮當然說的是北京故宮,縣衙是哪裡的可能很多朋友就不知道了。縣衙,就是古代縣城的政府機構,人們常說的衙門,在影視劇中經常見到。那麼,為什麼會有「北有故宮,南有縣衙」的說法呢?
因為這座縣衙國內少有,雖然只是一座縣衙,但是規模宏大,建築布局是模仿故宮的,所以才有了這一說法,也是我國唯一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縣級官署衙門,被譽為「天下第一衙」。縣衙位於內鄉,內鄉不是鄉鎮,而是河南省南陽市的一個縣,這個縣名氣不是很大,但地理位置優越,歷史悠久,自古有「守八百里伏牛之門戶,扼秦楚交通之要津」之說。
內鄉縣衙位於縣城中心的東大街,這是縣衙大門前的宣化坊,是縣衙的標誌性建築,為四柱三門廡殿式木牌樓建築。南面橫眉上寫「菊潭古治」四個大字,因為內鄉古代稱為菊潭,隋朝時就已經設菊潭縣,「古治」的意思就是,這裡是歷史上菊潭縣的政府機構所在。北面書「宣化坊」二字,宣化就是宣講教化的意思,古代每月的初一十五,知縣都要在宣化坊下宣講聖喻,教化百姓。
內鄉縣衙也是我國第一座衙門博物館,完整的明清古建築是我國古代官衙建築的實體範本。這座古建築群融合了我國南北方的建築風格,以北京故宮為藍本,古代政府的各個機構、配套設施齊全,布局嚴謹,占地面積4.7萬平方米,有大小院落18進,房舍260餘間,院落套院落,廊廡相連,猶如迷宮,我在裡面看了兩個多小時,也只能粗略地參觀一遍。
內鄉縣衙始建於元代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經元、明、清三個朝代的修繕和擴建,逐漸演變形成了一組規模龐大、氣勢恢宏的官衙式建築群,國內罕見,許多專家考察後都對它驚嘆不已,因此,才會有「北有故宮,南有縣衙」、「龍頭在北京,龍尾在內鄉」的美稱,雖然內鄉縣衙的建築材料比不上故宮,依然被譽為「神州大地絕無僅有的歷史標本」。
內鄉縣衙的所有建築按中軸線排列,建築總平面布局分為三路,中路建築為主體建築。正中的一組院落是整個建築群的中軸線,從南到北依次為大門院落、大堂院落、二堂院落、三堂院落、內衙院落。其中大堂院落占地面積最大,集中了古代衙門的主要職能部分和機構,是整座縣衙建築群的中心。
儀門,是縣衙的禮儀之門,平時關閉不開,只有新官到任的第一天或迎接高官時才可打開,並且規定「文官到此下轎,武官到此下馬」,新官到任的第一天要舉行拜儀門儀式,另外,大堂若舉行盛大慶典儀式或公開審理重大案件,儀門也要打開,讓百姓從中門進入。儀門兩側還分設一道小門,東門稱「生門」或「人門」,過去是供人們日常出入的。西門則稱為「死門」或「鬼門」,平時關閉不開,只有案犯在大堂被宣判時,方可從西門拉出去送去監獄或是執行。
穿過儀門就是大堂院落,最氣派的是公生明牌坊,牌坊位於縣衙正堂前面正中位置,為三門四柱石牌坊,高約5.2米,寬6.35米。用的是南陽獨山石灰石,南面刻有「公生明」三字,北面刻有「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十六字,這就是官箴建築戒石銘,在衙門大堂前立戒石坊是古代的傳統,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寓意,是內鄉縣衙的標誌性廉政建築。
公生明牌坊後面就是正堂,即大堂,是知縣公開審理案犯、舉行重大典禮的地方。大堂兩側的東西牆叫序,序外有房日堂,東為堂事房,西為招房。大堂面闊五間,進深三間九架,單檐硬山式建築,五架梁九檁式結構,無斗拱,前面有月台。平面中間三間堂呈開敞式,以木柵欄維護,大堂徹上明造,用料簡樸,有原木樑檁。大堂位於整個建築群的中心,陰陽合瓦屋面,正脊垂脊有獸,且正脊明顯上翹。建築外觀顯示出強烈的地方特色,立面「明三暗五」的結構因柱額而顯得特別突出。
堂中央置一暖閣,設知縣公堂,上懸「明鏡高懸」匾額,三尺公案擺放文房四寶、驚堂木、法令簽等審案用物。正面屏風繪有「海水朝日圖」,象徵清似海水,明如開月,此屏風可供開肩的隔扇,供知縣上任或重大禮儀活動時官員穿堂而過之用。閣前地坪上珍存兩塊跪石,東為原告石,西為被告石。
僅次於正堂的稱二堂,也叫「琴治堂」,建在直壁式台基上,是知縣審理一般民事案件、大案要案預審的地方,同時也是大堂審案時退思、小憩的場所。面闊五間,進深三間七架,前有三間檐廊,呈開敞式。和大堂不同,額枋穿柱出,梁架和牆體共同承重,外部裝飾簡潔樸素,灰瓦頂,青磚牆,樑柱上施有綠色旋子彩畫、無斗拱,二堂與周圍廂房、宅門等組成內署,構成二堂院。
三堂,是知縣正常辦公議政和接待上級官員的地方,同時也有一些涉及機密、隱私等不宜公開的案件在此審理。面闊五間,總長21.35米,進深三間七架,前有檐廊,結構同大堂、二堂一脈相承。正面高聳花欄磚牆,前後均設廊,正中開門,為內宅門,且三堂與周圍廂房、廊蕪聯繫緊密,形成天井式的中庭院落。
內鄉縣衙除了中軸線上的主題建築,兩側的配套建築數量眾多,功能齊全,有東西花廳、庫房、東西帳房等等。其中的六房是縣衙的職能辦事機構,古代會有書吏在這裡辦理公務。大堂前為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自北向南,東邊為吏、戶、禮房,西邊為兵、刑、工房。
縣衙內保存的文物古蹟也不少,在大門外東側,矗立著一通明代萬曆年間的石碑「三院禁約碑」,是內鄉縣衙的鎮館之寶,碑高2.96米,寬0.91米,兩側刻有花紋,碑文字體為楷書,分五段,共1400餘字,大部分字跡清晰可辨。碑首刻有「三院禁約」四個大字,所以稱之為「三院禁約碑」,所刻內容堪稱明代「刻在石頭上的反腐宣言」。
石斗,據考證是清代糧行的量具,為50斤小麥覆核斗,據《內鄉縣誌》記載,這方石斗是道光十六年內鄉知縣熊廷基下令製作的。斗長94厘米,寬35厘米,高31.6厘米,內口長69厘米,寬35厘米,深16厘米,正面右側30厘米處,鑿有一直徑約5厘米的圓孔,供糧食退出時使用,左側一長方形平面內鑿刻有銘文。經過實際測量,該石斗能容小麥29.4公斤。
內鄉縣衙的古建築和古蹟還有很多,經過七百多年能夠保存至今實屬不易,而且如此完整是不可多得的歷史文化瑰寶,如果你對古建築和歷史感興趣,就一定要親自去看一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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