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派出所民警接群眾楊某報警稱:「有人偷了我家的柿子,我和小偷發生了糾紛,需要你們處理」。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了解得知,10月7日11時許,王某等3人經過楊某家的柿子地,看到黃燦燦的柿子十分誘人,便順手摘了幾個,正巧被路過的主人楊某發現。楊某要求賠償其損失,雙方因此吵了起來,惱火的楊某選擇了報警。
在民警的調解下,王某等人賠償了楊某柿子的損失,民警對王某等人未經主人允許私自採摘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保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