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干停醫院門急診,一家人干趴一棟樓,請嚴懲瞞報者

2020-02-14     西湖之聲

一家瞞報,整棟隔離;一人瞞報,門急診全停。這是發生在廣州海珠區琶洲保利天悅和廣東祈福醫院的故意瞞報致數百人被醫學隔離的惡性事件。所幸,目前祈福醫院所有隔離人員新冠病毒核酸篩查均呈陰性。保利天悅18棟外環境採樣均為陰性。



余某家人來自疫情發生地,1月23日便出現咳嗽、發燒等症狀。1月31日,余某及家人確診感染。在排查中,他不僅刻意隱瞞出入疫情發生地和確診的事實,還不配合工作人員為其兒子測量體溫,最終導致保利天悅18棟整棟樓被集中隔離。


無獨有偶,一個病患在廣東祈福醫院就診時,否認去過湖北。因當時沒有發燒症狀,醫院將其收診到康復科住院部,經多次詢問才承認來自湖北並最終確診。目前已導致廣東祈福醫院3人確診,107名密切接觸者集中醫學觀察,醫院緊急停止門急診服務。



不僅在廣州,全國多地瞞報事件一再發生。近日,深圳警方就對范某芳、李某昌等4人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分別立案偵查。四人均為湖北返深人士,在外出就診、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核查或入住酒店時沒有告知自己從疫情發生地返回的事實,在隔離期間不遵守規定擅自多次外出。其中,李某昌瞞報涉疫經歷和屢次無防護外出,後被確診導致29人被隔離醫學觀察。


廣州就有兩例,深圳、佛山、東莞各有四例……媒體公布的案例顯示,瞞報正成為廣東疫情防控的最大風險,也是「外控輸入」的最大挑戰。


或許不少人抱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即便去過疫情發生地、哪怕有發熱症狀,也不大可能「真的那麼倒霉」,於是隱瞞自己的行程史和症狀。


事實上,瞞報不僅傳染他人還延誤自己的治療時機,治好了走出病房可能要走進班房,治不好就此付出生命代價。


2月6日下午,肇慶市封開縣一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隱瞞與重點疫情發生地人員的接觸史,確診時已屬重症病類,經搶救無效死亡。2月7日確診的河北邢台市內丘縣隱瞞事實病例由於病程長、隱瞞病史,失去最佳治療機會,終因新冠肺炎致多臟器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疫情是試金石,也是照妖鏡。瞞報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B類人群隱患巨大


疫情當前,個人的旅行史、接觸史,並非不可觸碰的個人隱私,而是關係到一個社會的公共安全。


在目前的管控措施下,人群分類分為ABCD四類:曾有湖北旅居史的確診病患或疑似病患屬於第一類人群A;A到達目的地後接觸到的人屬於C類人群,屬於無湖北旅居史的人員,但與A有接觸密切;D是指一直居家隔離,未曾外出的人。而最難被找到的B類人群,即A在機場、長途客運站、高速路服務區、火車站等人員流動性大的場所,遇到的素昧平生的人。


A類人群與B類人群並不相識,但在人員流動過程中意外感染了病毒。近日,中山就公布了一例詳細的B類人群確診病例軌跡:32歲男子邵某1月21日與朋友自駕前往浙江、廣西旅遊,1月25日在廣西境內發病,2月3日確診,其同行者李某於2月5日確診。


這意味著,非疫源地的返工人員,也可能因為在公共場所聚集而帶來感染風險。


相對於已得到密切管控的A類人群與C類人群,B類人群更可能因為不自知而與他人密切接觸,使得病毒繼續擴散。而B類人群確診後,難以確認感染途徑,也讓進一步阻斷病毒傳播帶來困難。


瞞報入刑上黑名單


瞞報危害之大已成為社會共識,不少網友評價:「故意瞞報、私自偷跑,要嚴懲」「不能讓這種人享受免費醫療,群眾不答應」「嚴懲不貸,應由其承擔整棟樓的隔離醫學觀察費用!」


不少專家也認為,為存在故意瞞報、干擾破壞防疫工作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確診患者免費治療,不符合納稅人的意願和救治初衷,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出台補充政策,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確診患者,相關診療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只有採取嚴厲的懲戒手段,讓瞞報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對一些潛在的疑似人員形成強大震懾效應,才能倒逼疫情地返回人員主動申報、主動隔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明確,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死刑。


法律界專家和人大代表也紛紛呼籲,從嚴從重處理。深圳市人大代表趙廣群、吳濱、肖幼美、李繼朝、鄭學定等集體建議,對於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危害社會公眾健康安全的行為,雷霆出擊,從嚴打擊,以儆效尤。


著名刑事案律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刑委會副主任王殿學認為,在目前的疫情形勢之下,各地需要嚴格落實司法解釋,在刑事政策上對危害疫情防控、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依法從嚴從重把握。對於來自重點疫區、存在發燒等症狀的人,如果不報備、不自我隔離,還隱瞞自己的行程到公共場所活動,顯然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從嚴從重處罰。


「一般刑法有震懾和事後追責的作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一旦疫情發生,事後追責沒有意義。他建議通過媒體加大宣傳,形成強大輿論震懾。因為很多人以為有病治不治是自己的事,而現在傳染病涉及到公共利益,必須要報。


你的隱瞞,就是對所有人的野蠻。有專家建議,將確診患者的違法違規行為納入到全市誠信系統進行管理,對其購房購車、申請貸款等行為進行限制,讓違法者和故意瞞報者付出代價。


來源:南方+客戶端 記者:馮艷丹 鄧子良

值班編輯:來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Go7jQXABjYh_GJGV-jz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