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監督促進拆遷領域社會治理

2020-04-08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監督促進拆遷領域社會治理

作者:葛東升 白翼軒 張伶 新聞來源:正義網

  讓人頭疼的拆遷難題不再難

  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監督促進拆遷領域社會治理

  「泰州醫藥高新區的拆遷工作,曾經一度是腐敗『重災區』。一直到2019年前三季度,拆遷類訴訟、信訪每季度最少57件。」以往,一提到拆遷,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信訪局局長張玉成就會感到「頭疼」,如今,他的煩惱少了不少。「從2019年第四季度到今年2月,此類信訪直線下降到8件,拆遷群眾滿意度大幅上升!」發生這個變化,還要從一份檢察建議書說起。

  2009年,高新區東部一期房屋拆遷項目開工,國企改制下來的某商行就在拆遷範圍之內,負責拆遷的精誠公司(化名)委託蘇辰公司(化名)進行評估。蘇辰公司的評估人員杜經理暗示商行負責人老高可以「幫點小忙」,他通過人為提高補償標準、虛報各項獎勵和補貼等方法,將評估價格一漲再漲,變成了899萬餘元。補償款一拿到手,老高立刻為杜經理送上1.5萬元好處費。

  2015年4月,公安機關對老高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杜經理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移送高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就在案件訴訟過程中,「兩高」司法解釋將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定罪標準調整為6萬元,由於本案數額達不到定罪標準,該院撤回起訴。

  案件雖然撤訴,但怎能坐視投機分子利用政策漏洞,攫取國有資產?2016年9月,該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依職權對該案啟動監督程序。同年11月,該院向精誠公司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其通過訴訟等方式,依法追回老高非法獲取的數百萬元補償款。在檢察建議送達的同時,辦案檢察官全程跟蹤對接,幫助精誠公司收集證據、提供法律諮詢。最終,法院判決商行退還精誠公司補償款430餘萬元。

  檢察監督不止於此,在仔細研究拆遷政策後,辦案檢察官發現了其中的不合理之處:根據高新區的拆遷政策,集體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折舊後可按重置價的2倍補償,導致集體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補償普遍高於本應補償標準更高的國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出現倒掛現象,這就引發了商行等拆遷戶的不滿。該政策的依據是《泰州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但在2017年5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就已經廢除此辦法。

  2019年7月,高新區檢察院向區相關行政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廢除舊的補償標準,重新統一全區集體土地的補償與估價標準。高新區管委會於2019年9月30日印發文件,重新制定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政策,切實解決了高新區拆遷中長期存在的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補償倒掛現象。自此,高新區的拆遷不再是「老大難」問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GRtuWHEBfwtFQPkd0VF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