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臨沭縣關於散煤污染治理的通告

2019-08-21     臨沂藝術

為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進一步加大散煤污染治理力度,現就散煤污染治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在臨沭縣境內嚴格執行國家民用清潔煤炭質量標準,嚴禁銷售和使用未達到清潔煤炭質量標準的散煤,做到「進清潔煤、賣清潔煤、買清潔煤、用清潔煤」。

二、臨沭縣民用清潔煤炭質量標準:民用散煤:全硫≤0.5%,灰分≤16%,揮發分≤12%,發熱量≥6000大卡,其中,蘭炭全水分≤12%。民用型煤:全硫≤0.5%,灰分≤25%,揮發分≤12%,發熱量≥5740大卡,其中,蜂窩煤發熱量≥5000大卡即可

三、嚴格規範煤炭經營網點。所有散煤經營銷售網點都要按照整治標準驗收,驗收合格掛「臨沂市清潔煤銷售單位」牌。自9月1日起,未經驗收掛牌的散煤銷售網點一律取締。

四、用戶應到掛牌經營的正規散煤銷售網點購買清潔煤炭,不得通過非法銷售、私自零售、網上零售等渠道購買質量不達標的非清潔煤。對通告發布前已經購進的非清潔煤,可與金沂蒙集團有限公司聯繫(打12345諮詢)按市場價格回購。

五、嚴厲打擊非法銷售散煤的行為。對未經驗收掛牌、流動銷售、無證經營及其他違規銷售散煤的,一律予以查扣沒收並依法頂格處罰,經營單位和個人納入失信黑名單;對銷售不達標清潔煤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掛牌經營網點,一律予以摘牌取締並依法頂格處罰,經營單位和個人納入失信黑名單。

六、除環保設施達標的企業外,嚴禁其他企業和工商戶(小作坊、小洗浴、小飯店等)等經營單位使用非清潔散煤,一經發現,一律責令整改按日計罰、直至停業整治。

七、對城鄉居民、住戶和種養殖(蔬菜等)大棚等發現使用非清潔煤的,進行溯源倒查,追究銷售單位個人責任並依法從嚴從重處罰。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12345。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臨沭縣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專班辦公室

2019年8月9日

愛我你就關注我你不關注我我怎麼知道你愛我

長按識別加關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G4OCtGwBvvf6VcSZB1q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