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聽證代表支持對不文明者曝光「不打馬」

2019-08-02     宜賓日報

8月2日,我市舉行《宜賓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宜賓日報金江網訊(記者 李美琪 文/圖)8月2日,我市舉行《宜賓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對該條例草案的建議,16名聽證代表全部贊成對不文明行為在媒體上公開曝光,不用打馬賽克,也贊成對公共場所打光胴胴的行為人進行罰款,但大家認為草案中對行為人的處罰金額20元太低,按現行的生活標準應該增加到50—200元。

2018年以來,通過開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斷提升,但一些不文明行為屢禁不止,如行人亂穿馬路、車輛超速超載、市民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和打光胴胴等。隨著文明城市創建的深化和升級,我市迫切需要一部綜合性、系統化、內容全面的地方性法規,對鼓勵和倡導的行為作出更明確、更具操作性的規定。

在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市人大代表向大會提出了《宜賓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經過研究並報請市委同意後,決定將《宜賓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納入立法規劃並列入2019年立法計劃。3月7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了文明行為促進立法項目交辦會,對《宜賓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起草工作提出要求,並正式向市政府交辦了《條例(草案)》起草工作。

聽證代表認真做記錄。

3月8日,市政府賡即召開專題推進會,迅速啟動了《條例(草案)》系列工作。起草組全面收集、認真研讀、合理借鑑全國30多個地市級城市已出台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隨後,又先後赴無錫、溫州、自貢等文明立法先行城市進行實地調研考察,汲取當地文明行為促進立法先進經驗和工作教訓。

為使《條例(草案)》更符合宜賓實際,起草組多次開展調研活動,兩次向社會開展問卷調查,開門立法、廣開言路、廣納民意。經多次徵求市級相關部門、法律專家和法律工作者意見建議,在22次修易其稿後,最終形成《條例(草案)》送審稿。《條例(草案)》分總則、倡導與鼓勵、重點治理、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以及附則等,共6章41條。

此次聽證事項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草案中第二十八條的「對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並將曝光情況通報到行為人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是否合法、合理的問題」。二和三分別是對草案中三十七條「公共場所打光胴胴」和第四十二條「大操大辦」的法律責任是否合理、合適的問題。會上,16名聽證代表一致支持三個聽證事項,贊成對不文明行為在媒體上公開曝光,不必打馬賽克,符合法律規定且合理,也贊成草案中對公共場所打光胴胴的行為人進行罰款,但大家認為草案中對此類行為人的處罰金額20元太低,按現行的生活標準應該增加到50—200元。另有一位聽證代表還建議,追求文明應該男女平等,不僅要對男士在公共場所打光胴胴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女性在公共場所穿著過於暴露的行為也應該處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FwADWGwBUcHTFCnf_6HN.html